成都已收16年的燃气费滞纳金有望取消

01.04.2014  20:11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在线记者 陈荞 实习生 严紫含)今(1)日上午,成都燃气公司相关负责人做客“成都面对面政风行风热线”节目时表示,四川省正在对《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有可能删除燃气“收取滞纳金”的内容。

        按现在的《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每月燃气费应在30天内缴纳,否则将按照每日千分之三的标准对欠缴的燃气费收取滞纳金。今日上午,成都市燃气公司总经理车德臣在成都面对面政风行风热线节目中表示,四川省日前已经启动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其中“收取滞纳金”内容有望删除。车德臣表示,“关于滞纳金停或者不停的问题,因为是依据四川省管理条例,如果条例在修改过程当中,我们也可以主动的和人大政协这些代表们做一些协商,我觉得只要是广大用户的呼声,我们应该要逐步地去解决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