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环境领域渎职犯罪损失超30亿

13.06.2014  12:11

  田享华

  “深挖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背后的职务犯罪,严厉打击‘保护伞’。”这是12日最高检新闻发言人肖玮在新闻发布会上的表态。

  这背后就是近年来环境保护领域问题频发,环境污染背后的监管失职渎职犯罪问题严重。

  上海律协环资委副主任吴荣良告诉《第一财经日报》,环境污染事件背后几乎都有政府官员渎职失职的问题。

  这一点,检察机关也注意到了。2013年至2014年4月份,全国检察机关在群众专项工作中共查办涉及生态环境的渎职犯罪案件1545人,其中2014年1至4月查办349人。

  根据最高检渎职侵权检察厅副厅长李忠诚的介绍,当前生态环境领域渎职犯罪有三大特点:一是犯罪嫌疑人多为基层监管人员和执法人员,重特大案件比例较高;二是案件关联性强,所查办的案件中,涉及的人员、领域、部门和罪名广泛,窝案、串案较多,且渎职犯罪与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相互交织,渎职犯罪背后往往隐藏着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三是生态环境领域渎职犯罪造成的损失巨大。

  以2013年为例,检察机关查办的生态环境领域渎职犯罪案件累计造成25人死亡,12人重伤,经济损失31.14亿元。

  “他们中并非不愿意监管污染,但很多环境污染并不是环保局能够管得过来的。”吴荣良曾经遇到有官员跟他抱怨,如果对某个污染企业罚款过重,它就可能倒闭,就业问题谁来负责?

  在吴荣良看来,环保部门对许多环境问题并没有最后发言权,往往是当地一把手、二把手说了算。但在不少失职渎职犯罪案件里,被处罚的往往只是环保部门或者分管该领域的三把手、四把手。

  不过,今年3月开始,情况有些改变。最高检部署开展为期八个月的以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为重点的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各级检察机关积极投入到专项监督活动中,整体发展势头良好,成效已初步显现。”肖玮说,各地检察机关已经摸排了一批环境污染案件线索,在3、4月这类案件立案数已增长一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