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阳区举行2022年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

19.11.2022  10:44

  中新网四川新闻11月18日电(刘欣雨 何屿桐)11月18日,由阳区农业农村局、区检察院等单位联合举办的以“关爱水生动物,共建和谐家园”为主题的旌阳区2022年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暨非法捕捞生态损害赔偿人工增殖放流活动举行。

  活动现场进行非法捕捞生态损害赔偿人工增殖放流,投放鱼苗1万尾。该工作人员向往来群众发放科普宣传彩页、国家一级、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宣传折页、宣传单等宣传资料1000余份。同时向群众讲解水生野生动物科普知识,介绍旌阳区现有的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品种。

启动仪式现场。旌阳区融媒体中心供图

  通过以案释法,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的意识和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的认识,有效恢复非法捕捞造成的渔业资源损害,改善水域生态环境,提高水生生物资源量。

  “经过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科普宣传,现在我知道自己在禁渔期捕鱼的危害了,不仅影响鱼类繁殖,破坏渔业资源,还损害了旌湖的生态环境和社会公共利益,我保证今后不再非法捕鱼了。”在增殖放流现场,非法捕捞生态损害赔偿人马磊公开向大家道歉。

人工增殖放流活动。旌阳区融媒体中心供图

  旌阳区农业农村局畜牧水产站工作人员江瀚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开展相关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多种宣传渠道,积极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进学区、进社区、进渔区、进景区”活动,大力普及全民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法律法规知识,切实提高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

  据悉,根据《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完)

来源:中新网四川 编辑:尧欣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