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组部:每3至5年检查一遍干部任用

26.01.2014  10:07

  新京报讯 为防范边腐边升、“带病提拔”等违规用人现象,我国将建立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全流程实录与干部选任有关的会议纪要、民意调查等所有信息;今后,中央巡视组等各级巡视组都将“干部选拔任用”作为一项巡视内容,调查巡视点是否存在违规用人问题。同时,开展普遍检查,每3至5年分级分类对所有有用人权的单位全面检查一遍。

  继本月15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之后,昨日,中组部再发《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上述措施。

   强化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

  本月15日发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提出了“裸官不得提拔”、“被问责干部两年内不得升职”等规定,出台了“查阅拟提拔人选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要时可以进行核实”等新措施。

  如何保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走过场,真正贯彻执行?

  《意见》提出了“十个严禁”,如“严禁私自干预下级或原任职单位干部任用”;“四个不得”,如“对人选对象,要认真查阅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必要时进行核实,对不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的,不得提拔任用”;“5个一律”,如“对拉票贿选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或者免职、降职,贿选的还要依纪依法处理;对买官卖官的,一律先停职或免职,移送执纪执法机关处理”。

  同时,《意见》强调,强化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如果某地区、某单位发生违规用人“窝案”,将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人事部门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为防范责任人逃避处罚,“要建立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为开展倒查、追究问责提供依据”。

  围绕干部选任推出普遍检查巡视检查

  此外,《意见》明确,今后将围绕干部选任,推出“三大检查”:重点检查,“对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举报反映多的地方和单位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普遍检查,“每3至5年分级分类对所有有用人权的单位全面检查一遍”;巡视检查,“充分发挥巡视对选人用人的监督作用”。

  昨日,中组部发布《意见》的同时,还披露了四起违规用人典型案例。

   ■ 焦点

  《意见》摘要1

  “凡出现‘带病提拔’、突击提拔、违规破格提拔等问题,都要对选拔任用过程进行倒查,存在隐情不报、违反程序等失职渎职行为的,不仅查处当事人,而且追究责任人,一查到底、问责到人。对一个地方和单位连续发生或大面积发生违反组织人事纪律问题的,以及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查处不力的,必须严肃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的责任,严肃追究组织人事部门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要建立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为开展倒查、追究问责提供依据”。

  违规用人如何追责?

  建纪实制度 “治疗”考察失真

  解读: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耀桐表示,事实上,我国干部选拔任用早已形成了一整套严明的程序,按规定,提拔每一位干部都应遵循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程序性规定。“如果严格遵循程序,可以有效防范‘火箭提拔’、‘带病提拔’等违规用人问题。但为什么违规用人问题层出不穷?一个关键的问题就是‘考察’、‘讨论决定’这两个关键环节出了问题”。

  他表示,建立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可以有效预防上述问题,“原来干部提拔主要是一般工作人员做下会议记录,记录的目的是向领导汇报,比较随意,也不规范。但‘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是全流程实录,比如‘讨论决定’,召开党委常委会时,每一名常委发言时,对拟提拔对象讲了些什么?比如‘考察’,组织部负责考察的工作人员,向哪些人了解了情况?这些人都反映了什么?全部录档,记录在案。日后,如果这名被提拔的干部出了问题,那么就可以根据记录,追查是谁没有遵循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是谁隐瞒了真实情况?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的研究员彭真怀表示,决定干部是否提拔的决定环节是上级常委会的集体讨论,集体讨论做出的是集体决定,也就是常委会整体对集体决定负责。但个别时候会出现“集体负责,集体都不负责”,由此为违规用人提供了空间,“如果有了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就可以避免这种情况。如果明显有问题的干部被提拔,或者是任职后能力不够,那么常委会集体担责。这就倒逼有人事任命拍板权的常委们,对自己的决策负责,因此能有效避免违规用人‘窝案’的发生”。

  据许耀桐介绍,自2011年起,天津市搭建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监督系统”,跟踪记录干部选任中的任职资格、动议、初始提名、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等各个环节。目前,天津的做法已推广到海南、新疆、上海等十几个地区。“地方尝试主要是搭建一个记录干部选任的平台。中组部提出的‘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则是将这样的平台规范化、制度化,可以有效预防‘考察’失真等问题”。

  《意见》摘要2

  要强化重点检查,对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举报反映多的地方和单位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深化巡视检查,充分发挥巡视对选人用人的监督作用;开展普遍检查,每3至5年分级分类对所有有用人权的单位全面检查一遍。要注重事前监督,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凡应报告而未报告的任用事项一律无效,防止出现违规破格提拔干部、任人唯亲、借竞争性选拔变相违规用人等问题。

  违规用人如何监督?

  巡视“全覆盖” 监督选人用人

  解读:

  许耀桐表示,当前,违规用人的主要情形包括跑官要官、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说情打招呼等。《意见》提出的“普遍检查”,每3至5年分级分类对所有有用人权的单位全面检查一遍,意即以领导干部的任期为一个周期,在每一个任期内,必须至少普查一遍违规用人问题,加大日常监督的力度;“重点检查”类似于此前派出的专案组,接到线索、发现问题,重点查处。

  他认为,其中的“巡视检查”有重要意义。去年,两轮中央巡视组巡视了20个省区市和中央单位。首轮巡视反馈情况时,多个被巡视地区和单位被查出违规用人问题,如江西“存在超编制配备干部、个别干部带病提拔重用”;湖北“个别地方和部门违规突击提拔干部的现象”;重庆“选人用人的一些习惯做法不当”等。

  他表示,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了巡视制度“全覆盖”,今后不仅仅是中央巡视组,省级、市级等各个级别的巡视组,都要将“发现违规用人线索”,作为巡视重点。实践表明,巡视制度超脱于监督对象之外,与监督对象没有利益关系,是“异体监督”的有效形式。因此,“巡视检查”可以有效保障《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避免制度成为“稻草人”、“纸老虎”。

  ■ 典型案例

  河南固始县3名干部“带病提拔

  中组部“12380”举报网站昨日通报,固始县国土局原纪委书记许培明,2010年1月被判处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2012年9月,被提拔为县国土局主任科员。许新,固始县矿产稽查大队原大队长,2010年1月被判处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2011年5月,被任命为县国土局党委委员;2012年9月,被提拔为县国土局副局长。杨志辉,固始县国土局地产交易中心原副主任,2010年5月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2012年12月,被调任县城市土地监察大队副队长。河南省有关部门对当事人和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对许培明、许新给予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对杨志辉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信阳市国土局,固始县纪委、组织部、国土局、法院等5个单位的12名相关责任人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

  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案

  据中纪委今年1月2日通报:“童名谦在任湖南省衡阳市委书记期间,作为市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严肃换届纪律第一责任人,不正确履行职责,对衡阳市人大选举湖南省人大代表前后暴露出的贿选问题,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严肃查处,导致发生严重的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的违纪违法案件,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政治影响和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童名谦上述玩忽职守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童名谦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王姝

(原标题:干部任用每3至5年检查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