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召开招生工作委员会会议 研究审议2014年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
7月1日下午,我校在狮子山校区七教A区四楼会议室召开2014年招生工作委员会会议,研究审议2014年学校招生计划、政策和学校本专科学生录取原则。校长、招生委员会主任丁任重,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招生委员会副主任唐尚朴出席会议。监察处、招生就业处、学生工作部、校工会、教务处、计划财务处等招生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以及学校“两代会”代表、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学生代表参加会议。会议由副校长、招生委员会副主任谢名春主持。
会上,招生就业处处长柏成华传达了学校《关于成立四川师范大学2014年招生委员会的通知》精神,通报了我校2014年本专科招生计划总量,并对分省、分专业计划安排和调整原则进行了说明。
谢名春传达了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以及2014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就其中的新政策与新规定进行了分析解读,并要求我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不折不扣的执行。谢校长还就我校今年招生录取的11个项目进行了归类介绍,他强调属政治任务的要确保完成,属传统项目的要保住优势,属新增项目的要力争上游,属自主招生的要公平公正。
与会委员围绕我校2014年招生总体目标与录取工作方案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唐尚朴随后传达了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招生考试执法监察工作的文件精神,要求新成立的招生委员会成员单位及负责人,切实发挥民主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要求作为招生录取执行机构的招生就业处及全体招生工作人员,在录取工作中严肃纪律,严格执行“六不准”、“十严禁”、“十公开”等规定,还要从业务开展的角度加强有关政策法规在校内的宣传引导;要求作为学校内部监督机构的纪委、监察处,加强对招生录取政策执行情况以及招生管理部门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检查。
丁任重在总结讲话中指出,高校招生工作事关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历来受到国家高度重视和社会广泛关注,我校在既往的招生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今年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的背景下,更要做好以下三点工作:一是要加强对教育部、省教育厅近期出台的相关文件精神的学习领会,严格规范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二是要坚持“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原则,完善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招生委员会的分级负责制度,并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工作职责,构建严格规范的招生工作体系;三是要深入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主动接受国家、社会与媒体的监督,同时加大招生宣传,进一步提升学校的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