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四到位”部署2014年春运安全工作

16.01.2014  12:36
     

      一是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各单位、部门和运输企业要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统领春运安全工作,充分认识做好春运及春运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按照“以客为主、科学组织、协调配合、安全有序”的原则,深化认识,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提前制订春运期间运输安全保障方案,提早研究部署春运期间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严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一岗双责”、辖区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2014年春运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保障春运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努力实现“平安春运”。

  二是安全源头监管到位。运管机构要做好“三把关一监督”工作,严把运输企业、运输车辆、从业人员的准入和管理,搞好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督,凡企业不具备相应的经营资格,车辆技术等级和类型等级与开行路线不符的,未按期进行车辆二级维护的,驾驶员无从业资格或从业资格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未通过春运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得参加春运。各运输企业和车站要加强“三品”检查,严禁旅客携带“三品”进站上车,严格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安全管理规定,做好客运车辆安全例检工作,杜绝超载和带“病”车辆出站上路;海事部门要加强对重点渡口、码头和船舶的督查检查,维护船舶航行安全秩序,督促乡镇管船机构认真做好客渡船舶“签单发航”、“六不发航”和开展“救生衣行动”,切实加大“两客一危”船舶监管,严厉打击船舶超载和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公路部门加大公路巡查力度,及时清除路障。对危桥险路,要设置明显的标志,限速限重,有重大隐患的,可封桥封路或绕道通行,对存在的病害但又能够通行的桥梁和道路,要派专人跟踪监控;对部份公路标志标牌不全的,要增设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公路养护和在建施工工地材料堆放必须符合施工安全管理规定,保障春运公路畅通安全;城客办要督促公交企业、出租车企业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强化做好日常安全管理,保障城市客运安全运行。

  三是安全隐患治理到位。各单位、部门和运输企业、车站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和“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回头看”和“道路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在春运前,对运输企业、车站(客运、危货车辆)、码头(船舶)、重点路段、桥梁、隧道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及时整治,一时不能整治的隐患,要设置警示标志,落实专人监控,并下达限时整改通知书,保障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到位,确保春运交通运输安全。

  四是应急处置保障到位。要严格落实24小时干部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履职尽责,随时掌握了解春运安全工作情况。要及时修订完善春运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抢险物资、机具、客货运输车辆、船舶的储备,若发生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单位领导和管理人员靠前指挥,及时解决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巴中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