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局四措施开展2016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09.03.2016  09:39

一是组织培训,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组织学校、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食堂配送中心主要负责人以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开展教育培训,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学校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完善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发专项检查自查表,要求学校、学生用餐供应单位开展自查,监督指导落实整改措施。

二是加强检查指导,督促落实管理措施。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开展对辖区内各类学校食堂、学校食堂配送中心、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餐饮服务提供者资质证明、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员配备情况、食物中毒预防控制措施、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培训、环境卫生、设施设备、原料采购、食品储存、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三防”设施、留样及餐厨废弃物管理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三是推进明厨亮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针对各校“明厨亮灶”工程建设情况开展督导和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加大“明厨亮灶”工程宣传、动员和改造力度,督促城区学校食堂年内完成明厨亮灶工程。

四是严格执法,严厉打击。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要限期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并将检查、查处的有关情况及时通报当地教育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