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开展2014年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11.02.2014  10:13

 

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开展 2014 年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川畜食函〔2014〕16号

各市(州)畜牧食品(畜牧、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局(委):

  为扎实做好2014年我省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经研究决定,从2014年2月20日至4月30日,集中70天时间,全省统一开展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提前部署

  当前正值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高发季节,也是动物常见病的多发、易发期。虽然我省动物疫病已连续多年保持稳定控制,但从近期国家动物疫情通报和省内专家分析评估情况看,我省当前面临的动物疫病防控形势仍然复杂严峻。一是外疫传入风险大。近期,与我省毗邻的西藏、云南等地区A型口蹄疫疫情严重,新疆、甘肃已发生小反刍兽疫疫情,河北保定发生一起H5N2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浙江、广东等多省份发生多起人感染H7N9禽流感死亡病例。在国内畜禽大范围快捷流通的背景下,外疫传入省内的风险较大。二是省内疫情隐患仍然存在。地区之间基础免疫工作不平衡,免疫密度及个别病种免疫抗体保护水平还存在差距;口蹄疫等动物疫病病原污染面广,猪蓝耳病、猪瘟及活禽市场禽流感健康带毒率较高,省内个别地区已经检测到A型口蹄疫强毒株。对此,各地务必要清醒认识,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提前部署,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春季重大动物疫病稳定控制和动物卫生安全。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

  今年春防的目标是: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猪瘟等四种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的群体免疫密度达到95%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畜禽圈舍消毒面要达到100%。产地检疫率以乡为单位达到100%,定点屠宰场生猪屠宰检疫率达到100%。

  今年春防的重点是:全面完成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和监测任务,加强布鲁氏菌病、狂犬病、鸡新城疫、炭疽、山羊痘、小反刍兽疫等其他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进一步强化养殖环境的消毒灭源,切实加强省际间接壤地区和规模养殖场(户)动物防疫监管。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一)扎实做好重大动物疫病基础免疫

  1.严格落实防控责任。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原则,主动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进一步加强政府领导,落实防疫责任。要通过签订责任书等方式,将春防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具体责任人,要重点督促养殖者严格履行防疫责任。

  2.认真开展集中免疫。要严格按照要求,在2月20至4月30日期间,全面完成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及其他常见病、多发病的春季集中免疫工作。坚持“五统一”、“五不漏”,做到程序严格、操作规范、记录详实、档案健全、标识到位,确保“应免尽免、不留空档”。并重点对养殖场所进行全面、彻底消毒,构筑有效的防疫屏障。

  3.强化督导检查和抗体水平监测。各地要结合防疫目标考核,及时组织对春防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有条件的地区要主动开展免疫抗体水平监测,要把监测工作和免疫工作相结合,科学评价免疫效果,对免疫抗体保护水平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要及时进行补免。省局今年春防工作督查形式将作适当调整,具体督查方案将以正式文件通知各地。

  (二)加强人畜共患病及其它动物疫病防控

  严格落实免疫、监测、扑杀、净化等综合防控措施,进一步加大人畜共患病及其它常规动物疫病防控力度。加强狂犬病免疫和监测扑杀工作,严防疫情反弹;扩大布病和结核病监测范围和监测数量,对监测阳性畜及时进行扑杀和无害化处理;继续深入开展《防治包虫病行动计划(2010-2015)》;加强血吸虫病综合防治,巩固和扩大防治成效,确保2015年全省传播阻断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同时,切实抓好小反刍兽疫、新城疫、仔猪腹泻病、炭疽、犊牛副伤寒等其他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三)加强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

  严格执行2014年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和流行病学调查方案,进一步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数量和频次,对监测阳性畜禽和零星散发疫情要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时组织对动物疫情信息和监测、流调结果进行分析、评估、会商,科学研判疫病风险和流行趋势,为防控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科学决策依据。

  (四)严格动物卫生监督执法

  深入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风规范行动”,对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进一步加强养殖、收购贩运、屠宰加工、市场交易等重点环节监管,督导相关责任人严格执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防疫制度,并做好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职能划转及过渡期监管工作;严格执行跨境调运畜禽“指定通道准入”制度,在严格检疫监管的同时,协同相关部门加大对收售、屠宰加工及随意抛弃病死动物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防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进入消费环节或造成环境污染,特别要确保“两会期间”动物卫生和畜产品质量安全。

  (五)加强应急管理与物资储备

  要严格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要求,借鉴去年应对芦山4·20大地震和洪涝泥石流灾害的经验,进一步加强消毒药等防疫物资应急储备和管理,强化应急培训和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要充分发挥村级疫情观察员的作用,加强疫情举报核查,提高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24小时值班制度,对疫情线索要及时查证核实,消除隐患;对发现的疑似疫情要按规定程序及时报告,并按“早、快、严、小”的原则,果断处置,将影响和损失降到最低。

   四、完善机制,强化保障

  一是强化经费和物资保障。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当地财政的协调与沟通,足额落实好防控工作所需经费和疫苗配套经费。要及时将疫苗调拨到位,做好消毒药等春防物资的准备,并科学、规范管理防疫物资,避免浪费,确保春防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对即将出台的《四川省〈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要加强学习和宣传。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培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三是加强延伸绩效考核。要加强对春防工作的督查与指导,采取明察暗访、以暗访为主的督查方式,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我局将继续按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延伸绩效考核要求,科学制定量化指标,严格实施考核,促进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四是要建立动物防疫新机制。成都等相关市、县要加快推进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和规模猪场强制免疫疫苗经费直补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动物防疫新机制。

  全省春防工作进度继续实行周报制,各市州每周五下午4点以前,要将辖区的春防进度报表(由分管局长审核、签字)汇总后报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局兽医兽药处 牟登育    电话:028-85561023

  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刘瑞英   电话:028-85065935 传真:028-85065935

  

  

四川省畜牧食品局

201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