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6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的通知

15.03.2016  16:18

 

四川省财政厅文件

 

川财采〔2016〕14号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

2016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州)财政局、扩权试点县(市)财政局,各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为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按照财政部2016年政府采购工作部署,我厅制定了《四川省2016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具体情况,认真做好2016年政府采购工作。

 

 

                                                                    四川省财政厅

                                                                  2016年3月8日

 

 

 

 

四川省2016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四川省政府采购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和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坚持“简政放权,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工作原则,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改进政府采购监管方式,抓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成果落实,强化政府采购监督与管理,推进政府采购改革与发展。

一、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

结合财政部修订、制订的规章制度,修订完善我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制度和评审专家抽取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研究制定我省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管理制度,探索事中、事后监管方法。研究制定我省政府采购分散采购管理制度,解决分散采购中随意采购行为。研究制定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制度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建立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2015年我省出台的有关政府采购制度规定。

二、改进政府采购监管方式

(一)加强采购人监管。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无预算采购、分散采购、自行组织采购等的监督管理;积极开展对采购人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宣传培训工作;研究增加批量集中采购品目,进一步扩大批量集中采购范围和规模;督促采购人做好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及执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及备案、建立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等工作。

(二)加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采取事中重点抽查、事后专项监督检查和年度定期考核、绩效评价的工作措施,强化对采购代理机构执业情况的监督管理,以市场的方式动态淘汰不合格采购代理机构。抽查要重点针对采购文件编制情况,特别是《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2015年我省出台的有关政府采购制度规定是否得到有效贯彻落实。专项监督检查要重点针对评审情况复核工作执行情况和依规应当参与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情况。针对采购代理机构专职人员实际情况,采取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分开举办的方法,完善采购代理机构培训工作。督促采购代理机构建立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

(三)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监管。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征集、审核、检验复审、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等工作,同时强化和完善评审专家执业情况问题反馈机制和退出机制。

(四)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管。开展对供应商履约情况专项监督检查,探索建立对供应商的教育培训机制。

(五)加强政府采购投诉、举报和信访处理。转变政府采购投诉、举报和信访处理方法,购买法律服务参与内部处理,进一步保障行政裁决、行政处罚、行政处理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加大对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处理、处罚力度,对于违法违规以及违反诚信的当事人和参与者,及时依法依规处理、处罚。

(六)加强对下级政府采购监管工作指导。重点加强对下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方式审核、采购计划编制、采购预算执行的监督。积极开展对下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宣传培训工作。探索建立对下级财政部门开展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的评价机制。

三、抓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成果落实

(一)抓好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协议签订工作,厘清和真实反映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具体权利、义务和责任关系。

(二)抓好采购文件编制和发售工作,进一步保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竞争充分。

(三)抓好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工作,督促采购人严格认真履行自身职责,确保采购项目需求科学合理,结果物有所值。

(四)抓好标准化采购文本制定工作,进一步完善招标文件范本,探索建立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文件范本,推进政府采购活动规范化、标准化。

(五)抓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绩效评价工作,切实推进绩效评价结果在政府采购监管工作中的运用。

(六)抓好政府采购诚信市场建设工作,建立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档案,加强对失信当事人的惩处力度和结果运用。

(七)抓好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工作,督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做好采购项目需求论证、采购文件、评审结果、政府采购合同以及履约验收情况等关键政府采购信息向社会公开。

(八)抓好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填报机制。

(九)抓好政府采购电子化建设工作,以省政府“政务云”平台系统建设为契机,重点完善政府采购竞价系统、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系统、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系统、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公示)系统,探索研发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四、做好《政府采购协定》(GPA)出价工作

按照财政部要求,进一步完善我省加入《政府采购协定》(GPA)出价方案。根据四川社会经济发展现状,积极开展相关行业、领域的专项研究工作。做好对相关部门单位的宣传培训工作,推进该项工作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