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出台
●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
●市(州)、省政府部门于年内开通政务微信公众账号
●做好征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
●公开农村承包土地流转面积、流向、用途、流转价格等信息
据《四川日报》今年,我省 “所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的部门均应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三公’经费公开要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有关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以下简称 《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大“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力度。
《工作要点》包括加强信息主动公开和政策解读工作、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认真做好依法申请公开工作等7个方面的内容。
今年,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社会高度关注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等政府信息,我省将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或公布意见采纳情况。同时,要求市(州)、省政府部门于年内开通政务微信公众账号。
在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方面,《工作要点》要求今年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将环境保护、农业、林业等领域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除依法需要保护的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外,行政执法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30日内,在政府网站依法公开案件信息。
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方面,将加快构建大气环境质量信息发布平台,每月公布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排名情况,推进重点领域水环境质量等信息公开,实现每4小时实时发布一次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数据。及时向社会公开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情况,以及社会影响较大的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救援情况,依法及时公布特别重大、重大及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报告,通报责任追究情况。主动发布食品药品安全预警信息。
《工作要点》要求,扩大公开范围,所有市县均应公开政府预(决)算;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决)算信息;所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的部门均应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细化公开内容,政府预(决)算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公开到具体项目。
今年我省还将做好征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工作要点》要求,今年将及时公布征地审批结果、征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统一年产值标准,市、县政府要及时公告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建立征地信息查询制度。公开农村承包土地流转面积、流向、用途、流转价格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