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2015年招生录取工作会
08.07.2015 18:42
本文来源: 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
7月7日下午,我校在成都校区招生录取场召开2015年招生录取工作会议,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全体录取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会议。院长孟虹,校党委副书记、招生就业处处长胡增军,副院长杨夫子出席会议。胡增军主持会议。
会上,全体参会人员共同学习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胡增军传达了教育部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并着重对《四川工商学院关于2015年招生录取工作的安排实施意见》进行了详细解读。《实施意见》从录取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录取工作体制、录取工作程序、纪律检查与监督等四个方面进行了周密安排和部署,明确了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以及各工作组的工作职责。胡增军还围绕高校招生“十公开”、“六不准”和 “十五个不得”的要求,希望大家要增强招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纪律。
杨夫子指出:招生录取工作是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民生工程,各组要严格遵守招生录取各项纪律,确保各个环节万无一失;要加强各环节的监督检查;要实施招生录取“阳光工程”,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坚决杜绝一切不良事件的发生,对违纪违规人员“零容忍”。
孟虹院长在做总结讲话时强调:各工作组和成员要高度重视,各司其职,确保招生录取的各个环节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认真执行各项制度,实施招生录取“阳光工程”;要为考生和家长提供热情周到的咨询服务;要做好招生录取的后勤保障,做好现场安保工作;各工作组要共同配合,圆满完成我校2015年的招生录取工作。
据了解,针对今年的录取工作,学校采取了新举措强化招生录取监督机制。一是招生录取的每个工作人员人人签订责任书,强化自律意识;二是特邀校友代表和在校学生代表全程参与我校的招生录取工作;三是学校对外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028-87953066,主动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四是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学校测试、录取现场、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或建议等方式,对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
本文来源: 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
08.07.2015 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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