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出台22条科技创新政策 年投资金超10亿
中新网成都11月10日电 (周迪迪)成都高新区1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和解读了出台的《推进“三次创业”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该《政策》明确,成都高新区将设立每年不低于10亿元的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聚集科技资源、完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人员创新创业。
为鼓励科技资源的聚集,成都高新区从高校院所创新资源、科技创业资源和科技金融服务资源等方面入手,制订了相关的支持政策,例如,在成都高新区设立千人以上新技术研究院,最高可获7000万元经费支持。
《政策》中明确,支持高校院所在成都高新区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市场化运作、一定期限内专职科研人员达到1000人及以上的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自认定之日起每年达到约定经营目标后,前2年每年最高可给予2000万元的运营经费支持,第3-5年每年最高可给予1000万元的经费支持。
在鼓励科技型创业企业方面,将根据创业团队的综合能力、项目技术水平和市场前景等内容,对创业企业进行综合评估,按优秀、优良、良好和合格四档,分别给予相应额度的创业启动资金,特别优秀的项目最高可获得100万元启动资金。
“知名企业高管、核心技术人员”、“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及相同层次的国内外著名科学家”到成都高新区创业,最高可获得500万元启动资金支持,以及房租补贴等扶持。
《政策》中明确,新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创新孵化载体重大项目可获得“一对一”优惠政策扶持,新建的加速器(含大学科技园)、孵化器和创业苗圃等创新载体可分别获得50-100万元、30-50万元和10-3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为鼓励重大科技成果落地转化,《政策》中明确,对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良好市场前景、处于国际领先、国内一流水平的重大科技成果,到成都高新区进行转化和产业化,经评审认定后,在用地保障、建设配套、产业扶持及高层次人才等方面给予“一对一”专项支持。
此外,《政策》还支持企业开展对外技术贸易合作交流,加强中欧技术商务合作平台建设,对国外知名研发机构和技术转移中心等在成都高新区设立分支机构的,给予50-100万元经费支持;对承担重大国际合作项目的企业和创新组织,给予最高50万元的配套资金资助。
成都高新区科技局局长林涛表示,《政策》几乎涵盖了科技创新的全链条,为成都高新区构建起完整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对成都高新区不断完善的科技创新环境形成有力支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