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工信部《关于开展2015年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15]50号)和省经信委《关于开展2014年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的通知》(川经信创服[2014]80号)文件要求,使企业更好地掌握税收各项政策及纳税操作实务,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中心将举办2015年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之财税政策大宣讲专题培训
川中心函〔2015〕3号
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工信部《关于开展2015年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15]50号)和省经信委《关于开展2014年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的通知》(川经信创服[2014]80号)文件要求,使企业更好地掌握税收各项政策及纳税操作实务,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中心将举办2015年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之财税政策大宣讲专题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旨在为全省中小企业进一步掌握财税政策,学习在新政下企业纳税策略及操作实务。
二、培训对象
全省中小微企业财务总监或财务会计1-2人参加,共计80人。
三、培训内容
1、新政下,我们应该如何依法纳税。
2、新版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重难点与风险点。
四、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3月30日上午8:30-8:50报到,9:00正式开始,会期一天。
地点: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中心六楼培训室(成都市金牛区成华街5号)。
五、费用
1、本次培训纳入四川省2015年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免收企业培训费用。
2、学员参训期间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六、其他事项
请各相关企业于3月27日前将参训回执(见附件)电邮至省中小企业发展中心,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中小企业发展中心
联 系 人:张老师 曾老师
电话及传真:028-83220198 83221149
附件: 财税政策大宣讲参训人员报名表.docx
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中心
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