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我省家庭农场发展迅猛突破万家

18.03.2015  16:35

  按照中央、省委和省政府部署要求,各地把发展家庭农场作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抓手,出台登记认定办法和扶持政策,加强培训指导,积极引导农户特别是职业农民创办家庭农场,推动了全省家庭农场迅猛发展。截止2014年底,全省家庭农场达到13873个,同比增长121.4%,并呈现以下特点:

   一、农场主体地位凸现。 经工商登记的家庭农场9223个,同比增长9.8倍;经农业部门认定的家庭农场6896个,同比增长3.3倍。其中,478个家庭农场获得省、市、县三级财政扶持资金4733万元,384个获得贷款支持8370.2万元。

   二、种植业农场占优。 从事种植业的家庭农场6804个,接近家庭农场总数的50%;从事畜牧业的家庭农场4287个;从事渔业的家庭农场729个;从事种养结合的家庭农场1488个;其他家庭农场565个。

   三、劳动力以家庭成员为主。 全省家庭农场共有劳动力70936个,场均5.1个。其中,家庭成员劳动力47023个,场均3.4个,占劳动力总数66%;常年雇工劳动力23913个,场均1.7个,占劳动力总数34%。

   四、农场经营规模适度。 全省家庭农场经营土地面积133.3万亩,场均96亩。其中,从事种植业的场均经营耕地136亩,从事渔业的场均经营水面88亩,近九成家庭农场种粮规模在50-200亩。

   五、农业商品化生产明显提升。 2014年农场销售农产品29.4亿元,场均达到21万元,分别增长128%和5%。其中,年销售总值10万元以下的家庭农场7265个,占总数52%; 10-50万元的家庭农场5103个,占总数37%; 50-100万元的家庭农场1035个,占总数7.5%;100万元以上家庭农场470个,占总数3.5%。同时,农产品品牌意识和建设逐步加强,拥有注册商标家庭农场320个,获得农产品质量认证家庭农场10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