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省慈善总会、省教育厅、团省委联合发文启动2014年慈善·福彩帮困助学活动

18.07.2014  13:17
          近日,四川省民政厅、省慈善总会、省教育厅、团省委联合下发通知,就开展第十届“放飞梦想•托起四川希望的明天”2014四川慈善•福彩帮困助学大型公益活动(以下简称“帮困助学活动”),帮助我省家境贫寒、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梦圆高中、大学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明确,本次帮困助学活动时间为2014年7月至8月,7月17日至7月30日各地申请报名和初审,8月1日前各市(州)汇总受助学生名单后报省帮困助学活动组委会办公室,8月1日至8月10日省帮困助学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对申请人受助资格进行审查,8月11日至8月17日对受助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8月下旬陆续发放助学金。本次帮困助学活动资助对象范围是:具有四川省户籍,参加2014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品学兼优,计划招生范围内,被大专以上院校录取的城乡低保、贫困家庭学生;2014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参加中考升入普通高中的品学兼优的城乡低保、贫困家庭学生。“4•20”芦山地震灾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滞后地区的烈(军)属子女、残疾人子女、见义勇为者子女、孤儿和丧失主要劳动力家庭的贫困学生优先资助。其中省本级资助对象按两种类型实施:第一类,被省内外二类本科(含)以上院校录取的城乡低保、贫困家庭学生和孤儿学生;第二类,参加2014年中考,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城乡低保、贫困家庭学生和孤儿学生。本次帮困助学活动采取省、市(州)上下联动方式,省本级计划资助1400名贫困大学新生、每人资助5000元,资助1000名贫困高中新生、每人资助3000元,省本级助学名额将分配下达至各地,由各地按程序和相关要求,将受助学生名单推荐上报省助学活动组委会审定。       通知指出,为搞好本次帮困助学活动,省本级成立了帮困助学活动组委会,下设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慈善总会),负责省本级帮困助学活动的组织实施,同时指导各市(州)开展帮困助学活动。通知要求,各级民政、慈善、教育、团委等部门(机构)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参与组织协调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尽快成立本级帮困助学活动组织机构,制定完善助学活动实施方案,严格按程序和规范周密组织;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贫困学生的推荐和资格审查工作,制定完善并认真落实资格审查程序、措施,通过实地走访、上门调查等方式认真开展资格审查,不得敷衍塞责、弄虚作假、优亲厚友,确保特别需要帮助的学子及时得到帮助;各地除配合做好省本级助学活动,还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积极开展本级助学活动,自行确定本级资助贫困学生标准和人数,自筹助学经费,努力扩大资助面,让更多贫困高中、大学新生得到资助。       通知强调,本次帮困助学活动时间紧、任务重、规模大,各地应积极协调当地新闻宣传部门,充分利用当地各种新闻媒体,针对活动进行的不同阶段加强宣传,在全省范围内营造慈善帮困助学的良好氛围。       据悉,从即日起至本月30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 www.sccsw.org )四川慈善网下载或在各地“慈善帮困助学”活动办公室领取《四川慈善•福彩帮困助学资助金申请审批表》,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申请。       未尽事宜,可通过电话028-84423110、 84423091向四川省慈善总会办公室咨询。(省慈善办 李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