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18.06.2015  19:47
             

关于开展2015年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成经信财〔2015〕43号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成都高新区经发局、财政局,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经发局、财金局:

为推动我市循环经济试点,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实现工业转型升级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成办发〔2014〕55号)及其《实施细则》(成经信发〔2015〕7号)要求,现将2015年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的企业,其资源产出率、产值能耗、物耗、产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等指标中一项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

二、申报材料
(一)《成都市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申报表》(见附件1);
(二)企业购买实施循环经济试点工作相关技术和设备的合同或有效凭证(复印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四)第三方机构(具有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资质) 出具的对企业单位产值能耗、物耗、产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等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的认定材料。

三、申报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申报要求做好筛选工作,于2015年6月19日前,将推荐报告、汇总表(见附件2)及试点企业报送材料一式6套装订成书(含电子版)报送市经信委节能环保产业处。


联 系 人:张令普  杜婕妤
联系电话:61886237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
1.《成都市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申报表
2.《成都市2015年度循环经济试点企业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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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成都市财政局
2015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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