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将在2035年建成完善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

02.07.2020  03:00

  新华网成都7月1日电(钱睿)6月28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2020年,四川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初步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和数据应用系统。到2025年,四川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建立较为完善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和数据应用系统。到2035年,四川省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建成完善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

  《通知》提出,将四川省行政区域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划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三类环境管控单元。优先保护单元指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的区域,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应以生态环境保护优先为原则,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守生态环境质量底线,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

  重点管控单元指涉及水、大气、土壤、自然资源等资源环境要素重点管控的区域,应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有针对性地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题。一般管控单元指除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

  同时,建立全省统一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数据应用系统,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具体要求,系统集成到数据应用系统,实现共建共享,动态更新。

  《通知》还明确了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撑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加快市(州)落地应用、实施动态更新调整五项主要任务。

责任编辑:李婷玉 分享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