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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经信办创新〔2016〕25号
有关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扩权试点县(市)工业经济主管部门:
根据《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规定,现将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2015年度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2015年度评价工作实行网上评价。参评企业技术中心登陆“中国技术创新四川信息网”(www.ctisc.com.cn),进入“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评价材料。
二、评价材料包括: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2015年度工作总结、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和相关附表。其中,建筑行业需填写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建筑行业类)。
三、评价企业进入“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系统”的用户名、密码与往年一致。
四、企业技术中心完成网上填写并点击上报,生成《四川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年度评价申请表》,将该表打印并盖章后报市州或扩权试点县(市)工业经济主管部门。
五、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工业经济主管部门收到企业《四川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年度评价申请表》后(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将此文件转发辖区扩权试点县(市)工业经济主管部门),登陆“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系统”对企业网上评价材料进行核实并出具审查意见,于 5月15日前将辖区内企业技术中心综合审查意见正式行文上报,并附各评价企业《四川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年度评价申请表》。
六、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将按照规定组织评价并在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系统中公布评价结果。
联系人:张春霞
电 话:028-86265751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