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社科联关于开展申报2015年度社科普及工作项目的通知
各市(州)社科联、高校社科联、省级社科普及基地、省级有关学会等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2012年修订后的《四川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在全社会普及社会科学知识、努力提高我省广大人民群众的科学素质和人文素养,繁荣发展社会科学,为我省由社科大省向社科强省的发展培育良好的社会基础,充分发挥社会科学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在全省大力推进社科普及工作的开展,经省社科联研究决定,今年起对各相关单位给予的社科普及工作经费资助补贴主要以年度申报并完成的社会科学普及工作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为依据执行。现开展2015年度社会科学普及工作项目的申报工作。申报的项目主要包括由省社科联和当地市(州)社科联、高校社科联或省级社科普及基地及相关单位牵头共同主(承)办或参与的较大规模和影响的社科普及宣传活动、较大型的“天府人文讲坛”活动、择优出版编印的优秀社科普及读物等三个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一、举办较大规模社科普及活动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当前省委的依法治省方略,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根据各单位的优势和特色,制定年度社科普及活动计划和实施方案,定期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社科普及活动,在每年春节前开展的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三月“科普活动月”和五月“科普活动周”以及当地的较大节庆活动期间,积极组织并参与当地开展的社科普及活动,组织社科专家和志愿者进机关、进学校、进部队、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等领域宣传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健康卫生、环境保护、行为养成、科学生活常识等社会科学知识普及的活动,向群众发送社科普及图书、手册、音像制品、宣传资料等,为群众办实事,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为当地的社会政治经济建设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项目方案应包括年度计划开展次数、主(承)办单位,参加人员,每次活动主题,服务对象,发放的书籍、资料数量等具体活动和措施。
二、开展有较大影响的“天府人文讲坛”活动
人文讲坛活动是社会科学知识普及最直接的、最有效的途径之一,为更好地推进社科普及工作,省社科联在全省范围内大力推进“天府人文讲坛”活动,各单位要按照川社联发〔2014〕7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制定项目计划及积极组织实施。讲坛活动要面向社会普及社会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和中外优秀传统文化等,发挥自身资源优势条件,大力开展讲坛(座)活动且使用省社科联统一设计制作的LOGO“天府人文讲坛”标识,大力开展各具特色的“天府人文讲坛(座)活动(含各地开展的“天府人文讲坛”-XX分坛)。项目方案包括全年计划讲坛场(次)、主(承)办单位邀请的主讲人、讲授主要内容、受众群体、人数等。
三、评选出版一批优秀社科普及读物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根据其资源优势和研究专长,结合工作实践经验和社会的需要,编写人民群众亟需的社会科学知识。要求深入浅出、通俗易懂、易为广大干部群众接受喜爱,要求主题鲜明、满足群众的需要,编写深入浅出、通俗易。
各相关单位或个人愿申报(或推荐)的需报送科普读物样书(稿)及相关文字资料。省社科联组织专家评选出3-5本(种类)给予资助出版,用于科普活动时免费发送给群众。
几点要求和说明:
1、上述项目的三项活动内容需主题鲜明、政治导向正确、科学性强、积极健康向上、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传递正能量、接地气。
2、主(承)办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高校)社科联负有审核监督把关责任。
3、“社科普及宣传活动”和“天府人文讲坛”的开展。活动结束后,开展情况需向省社科联报送相关现场图片、文字说明或相关新闻报道。“天府人文讲坛”还需按要求报送每期举办“天府人文讲坛”报表。
4、报送时间:4月30日前报送今年项目安排,经省社科联核准后实施。10月25日前报送年度项目完成情况一览表和简要总结(均须报送纸质文件和电子版,纸质文档需加盖单位公章)。
5、省社科联根据项目完成情况综合评价后给予拨付核定项目资助经费。与省社科联联合举办的大型的社科普及活动项目可及时补给经费,今后均在上一年的12月中旬前报送下一年度的项目安排。
请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即向相关部门和人员传达,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按时报送今年的社科普及工作项目。
联系人:田丰 张晓泓
电话028-82973540 82473599
邮编:610071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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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社科联
2015年4月13日
文章来源: 网站编辑: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