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川知发〔2015〕58号
各市(州)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局、相关服务机构: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度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规字[2015]54号)要求,我局将组织开展2015年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调查内容
知识产权服务业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财务状况及业务调查。
二、统计调查对象
本次统计调查的对象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国家统计局在我省服务机构名录中抽取的服务业机构。
三、统计调查安排
本次统计调查由省知识产权局统一组织,各市(州)知识产权局按照抽样调查对象及数量组织本地服务机构填报调查问卷,由成都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进行全省调查问卷汇总、审核和统计分析。
四、有关要求
(一)统计调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有责任和义务积极配合调查工作。组织调查的单位对调查问卷的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二)各市(州)知识产权局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及时完成调查问卷发放、回收、核查工作,指导被调查的服务机构认真填写《2015年全国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调查问卷》。
(三)时间安排
1.6月中旬,召开知识产权服务业调查统计工作培训会,请各市(州)派一名统计调查工作人员参加。
2.6月20日前,将调查对象名单和统一印制并发放到各市(州)知识产权局。
3. 8月15日前,各市(州)知识产权局完成本地调查工作,汇总调查问卷原件(盖章)邮寄到成都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本通知和2015年全国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调查问卷可在四川省知识产权信息港( http://www.scipo.gov.cn/ )下载,调查对象由省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处提供。
联系人:规划发展处 兰夜明 电话:028-85541718
成都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张晴庆 电话:028-86639899
邮寄地址: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十号六楼
邮编:610031
四川省知识产权局
201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