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知识产权局召开2017年度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会议

30.09.2017  20:52

 

 

 

 

为进一步加强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推动全省知识产权事业又好又快发展。9月29日,省知识产权局召开2017年度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会议。各市(州)和2017年新获批的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示范县(市、区)知识产权局分管领导、专项资金项目管理责任人共70余人参加会议。省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陈泉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杨早林副局长主持会议。

会上,专题学习了《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建〔2017〕18号)《四川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做好2017年因素法分配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川知发〔2017〕130号)等文件精神,对因素法分配资金项目的使用管理进行安排部署,绵阳市、德阳市局作专项资金管理工作交流发言,参会代表就因素法分配资金的项目确定、使用范围、目标任务、项目管理等方面进行了交流讨论。

陈泉书记在讲话中指出,采取因素法分配专项资金,既是对项目资金管理的创新探索,也是省局的一次自我革命,有利于强化“打牢基础、做强主体”的资金保障,具有战略性;有利于充分调动地方局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具有承接性;有利于进一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具有导向性;有利于进一步发挥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杠杆作用,具有放大性,要求各地要深刻理解充分认识省局采取因素法分配专项资金的重大意义。

陈泉书记强调指出,因素法分配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使用要严格坚持“方向要明确、投放要精准、实施要可行、效果可量化”的原则,项目资金的使用要切实用在“打牢基础、做强主体”上,要精准施策突出重点,优化资金结构,要量力而行,确保资金能落地见效,要用好用活用够资金,充分发挥好项目资金的作用。

陈泉书记要求,各地一定要认真履行项目资金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切实把项目资金管好管住管全。 一是 要规范管理,严格按照《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四川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做好2017年因素法分配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 二是 要有效管理,结合资金管理工作实际,大胆探索创新行之有效的资金管理办法,务求取得实效; 三是 要加强动态管理,加强督查和工作衔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四是 要坚持全过程管理,建立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设立资金管理台账,强化绩效考核,充分发挥好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和保障作用,为全省转型发展、创新发展发挥知识产权的支撑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