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环境优美示范城镇乡村”拟命名名单的公示

19.04.2016  09:17

  经各地自行申报、逐级推荐、验收考核等程序,2015年年初,省治理办确定了“2015年度环境优美示范城镇乡村”争创范围名单,按照有关规定,省治理办组织省直有关部门对争创范围名单的县(市)、镇乡、村庄的进行了考核。经考核,拟命名达州市渠县等10个县(市)为2015年度环境优美示范县(市)、成都市龙泉驿区茶店镇等200个乡(镇、街道办事处)为2015年度环境优美示范镇乡,成都市龙泉驿区洪安镇红光村等1000个村庄(社区)为2015年度环境优美示范乡村。
  广大群众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向省治理办反映。公示时间为4月19日-26日;联系电话: 028-85567236;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 2015年度环境优美示范城镇乡村拟命名名单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4月18日

加强请示报告工作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
  ——中央办公厅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3月1日出版的第5期《住房与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