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财政局关于公开征集2018年度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有关事项的通知

07.03.2018  01:11

阿坝州财政局关于公开征集2018年度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征集管理,更好地满足政府采购评审工作需要,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川财采〔2017〕62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征集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18〕15号)相关规定,现将2018年度我州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专家的范围

从事技术、经济、法律(特别是民商、经济、知识产权等法律类评审专家)等工作、具有丰富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且其住所或者工作单位所在地在阿坝州的人员。

二、评审专家申请条件

评审专家采取自我推荐、单位推荐方式向社会公开征集。申请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

(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 8 年,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三)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

(四)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中国公民;

(五)不满 70 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

(六)申请成为评审专家前三年内,无《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川财采〔2017〕62号)第六十五条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

对评审专家数量较少的专业,未达到前款第(二)项规定的“工作满 8 年”条件,取得博士学位或者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可以放宽至 4 年;取得硕士学位或者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可以放宽至 6 年。

第(二)项规定的“同等专业水平”的认定,属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的,由本单位人事部门推荐认定;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其所属行业自律组织推荐认定。本单位人事部门和行业自律组织不予(宜)认定或者没有行业自律组织的,由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认定。

三、评审专家申请方式和应准备的资料

申请担任评审专家的人员应当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专家注册与维护”填报相关信息,并将下列资料提交(或者通过住所或者工作单位所在地县级财政部门递交)至阿坝州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初审:

(一)本人签字后的《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注册表》(一份,网上注册后打印);

(二)本人有关资质证件(如学历或学位、职称或职(执)业资格、身份证、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个人成就资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三)本人向人民检察院查询的犯罪档案记录查询结果(一份);

(四)本人签字的承诺函(一份,见附件);

四、专家入库条件

按照省财政厅要求,征集工作结束后,通过初审的评审专家,省财政厅将进行培训测试(闭卷),培训且测试通过后方能进入复审程序(培训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位申请人认真学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制度以及业务理论知识,保证顺利通过测试。

五、初审截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4月20日止。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阿坝州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地址:马尔康市马尔康镇团结街12号阿坝州财政局7楼

联系人:魏老师

联系电话:0837-2831520

 

附件:个人承诺函(本承诺函仅作参考)

 

阿坝州财政局

2018年3月6日

 

 

 

附件:

个人承诺函

本人自愿承诺:

一、申请成为评审专家前三年内,无下列情形的不良行为记录:

1.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泄漏评审文件、评审情况;

3.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

4.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5.提供虚假申请材料;

6.拒不履行配合答复供应商询问、质疑、投诉等法定义务;

7.以评审专家身份从事有损政府采购公信力的活动。

二、本人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

三、本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本人填报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申报材料真实有效。

承诺人: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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