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17年度招收空军飞行学员录取原则公布

13.06.2017  12:45

  成都晚报记者昨日了解到,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空军招飞局成都选拔中心对2017年度招收空军飞行学员的录取工作作出补充通知:对符合招飞条件的男生将分3段进行录取。

  补充通知称,按近日新接空军政治工作部干部局通知,录取原则进一步明确细化:经招飞定选,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心理选拔全部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或高于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男生中,根据四川省年度招飞计划,分3段组织录取:

  第一段 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达到统招一本线30分以上的考生(以高考总分750分的省份为基准,其他省份按照比例折算)。

  第二段 第一段录取后的剩余计划,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符合歼强机选拔标准的考生(身高≤181cm、坐高≤96cm、双眼裸眼视力C字表均在1.0以上)。

  第三段 依次录取心理选拔评定等级为优秀、良好、一般的考生,同一等级内,依据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按数学、语文成绩排序。本省上线生源不足、完不成计划的,跨省调剂录取。

  招收女飞行学员录取原则为:在全国开招范围内,统一按“高考成绩与当地一本线的比值”由高到低录取。

  成都晚报见习记者 闫宇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