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12年度执行情况考核结果公示

02.01.2014  19:50

      为加强对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管,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的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财库〔2013〕120号)及《四川省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川财采〔2005〕3号)规定,由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联合组成考核小组,对雅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12年度的政府采购工作进行了综合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2012年,雅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各项政策制度,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与效率,较好地履行了政府采购的执行职能与职责。考核小组按照《四川省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实施细则》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定,雅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12年度政府采购工作考核最终得分为93.59分,考核等级为优秀。
      特此公示。

  雅安市财政局

2013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