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房地产业协会关于认真开展2012-2013年度房地产开发行业诚信评价工作的通知
川房协 [2014] 58 号
各直属分会、挂钩协会、联络处,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地产开发行业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强化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经营和诚信经营意识、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36号)赋予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的职责,经原省建设厅同意,自2009年以来,省房协在全省房地产开发行业中先后开展了2008-2009年度和2010-2011年度诚信评价工作,这对规范全省房地产开发行业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对当前经济社会运行中存在的不诚信现象更加重视,明确提出了“要强化行业自律和社会组织监督的作用,提高市场监管水平”的新要求。国务院在今年1月15日常务会议上又对我国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筑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进行了部署,通过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要求要着力构筑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加快推进社会信用建设。根据上述精神和行业发展的需要,在认真总结前两次房地产开发行业开展诚信评价工作的基础上,决定今年继续在房地产开发行业中开展2012-2013年度诚信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落实组织机构
各直属分会、挂钩协会、联络处在收到通知后应主动向主管部门领导汇报,并及时召开动员会,原则上房地产开发企业均应参加
此次诚信评价活动。各地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房地产开发行业诚信评价工作地方领导机构及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实施,保证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诚信评价的实施办法、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
为与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以下简称中房协)、中国房地产研究会(以下简称中房研究会)开展的房地产开发行业信用评价工作接轨,此次诚信评价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对《四川省房地产开发行业诚信评价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见附件一)进行了修改并结合中房协、中房研究会的指标体系形成了新的《四川省房地产开发行业诚信企业评价标准》(以下简称《评价标准》,见附件二)和《四川省房地产开发行业诚信评价评分指标体系》(以下简称《评分指标体系》,见附件三)。各地要认真学习《实施办法》、《评价标准》和《评分指标体系》,领会其内容和主要精神,严格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和《评价标准》、《评分指标体系》开展工作。
三、诚信评价的时间安排
2012-2013年度房地产开发行业诚信评价工作具体时间安排为:2014年6月2日—8月8日为地方宣传、动员、企业申报阶段;8月9日-9月9日为地方初评上报阶段;9月10日—11月10日为省上评审阶段;在明年省房协常务理事扩大会上为获得A级以上的诚信房地产开发企业授牌和颁发证书。
四、诚信评价工作经费
诚信评价工作为非营利性有偿服务,需要收取一定的经费作为工作支撑,本着不加重企业经济负担的原则,每个申报企业应按以下标准缴纳工作经费:一级企业12000元,二级企业10000元,三级和四级企业8000元。收取的经费主要用于省诚信领导小组专家评审、奖牌证书制作、表彰和日常工作经费;返还30%给地方领导机构,作为初评经费;支付20%给第三方专业资信评估机构,作为资信评估费用。评价工作经费可由地方领导机构统一收缴后交省房协,也可由企业直接汇至省房协以下帐户:
开户单位:四川省吉民房地产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建设银行成都领事馆分理处
账 号:51001479066059000013
联系人:虞丹丹、曹沁韬
联系电话:028-85353492、13693427889(虞丹丹)、13535088800(曹沁韬)
联系QQ:417240418(虞丹丹)、8060463(曹沁韬)
附件一:《四川省房地产开发行业诚信评价实施办法》 点击下载
附件二:《四川省房地产开发行业诚信企业评价标准》 点击下载
附件三:《四川省房地产开发行业诚信评价评分指标体系》 点击下载
附件四:《参评企业申报材料清单》 点击下载
附件五:《四川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评价申报表》(表1—表7) 点击下载
附件六:《2012-2013年度四川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信诚信状况评价表》 点击下载
附件七:(1)《初评意见表》 点击下载
(2)《初评打分表》 点击下载
(3)《初评情况汇总表》 点击下载
附件八:(1)《四川省房地产开发行业诚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意见表》 点击下载
(2)《四川省房地产开发行业诚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打分表》 点击下载
附件九: 《四川省房地产开发行业诚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及第三方资信评价公司审定意见表》 点击下载
四川省房地产业协会
201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