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5年度快递业务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快递企业:
根据国家邮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邮政行业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结合四川省邮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实际,现对2015年快递业务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发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证书发放时间
2016年4月25日—2016年8月30日。
二、 证书领取方式
证书领取方式可为企业统一领取或个人领取。
(一)统一领取。企业领证人需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见附件1)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并统一提供持证人员花名册(见附件2)。
(二)个人领取。持证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一)快递业务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邮政局统一编号,各公司收到快递业务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后要认真登记、备案,做好证书的发放,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原则上由个人保管。
(二)快递业务员取得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应妥善保管、不得涂改、出借、出租和转让。因保管快递业务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不善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个人自负。
联系人:王舒
联系电话:028-86751370
附件:1.单位委托书
2. XX公司2015年度持证人员花名册
四川省邮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