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提交2013年度年度报告的公告

28.02.2014  19:19

  

根据《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84号令)的规定,我局于2014年3月1日至6月30日开展外国常驻代表机构提交年度报告的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提交年度报告时间:提交年度报告工作起止时间为2014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二、提交年度报告地点:成都市永兴巷15号216办公室。

三、提交年度报告的机构范围:在我局登记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含港、澳、台地区)。

四、机构登陆四川省工商局网(网址:http://www.scaic.gov.cn)外资网上年检栏目,符合要求后输入本机构的注册号和密码,按照提示填报年报事项,并将审计报告上传。通过预审的机构登陆四川省工商局网下载《年度报告书》,将打印好的《年度报告书》和《审计报告》(原件)、机构上一年度的业务报告和主体资格公证文书带到提交年度报告地点提交材料。

五、咨询电话: 028-86522627(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