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6年度安全生产培训情况的通知

13.10.2016  19:05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各煤监分局,各省直安全培训机构: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报送2016年度安全生产训有关情况的函》(安培[2016]28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我省安全培训情况的汇总上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严格按统计表的格式、内容并结合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及时、准确、完整地填报安全培训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并对2016度的安全培训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材料。

二、本年度新增《安全生产培训执法情况统计表》(附件6)、《安全生产培训执法处罚情况统计表》(附件7),请各市(州)安全监管局和各煤监分局严格按表格内容,结合日常安全监管监察执法检查情况和2016年度开展的安全培训专项监督检查情况如实填报,有关数据应与执法检查及处罚数据一致。

三、统计表的具体填报要求详见报表下方的填报说明,报表中的所有指标必须按规定填报,特别是“企业数量”“现有人数”“持证人数”“现有农民工总数”“复训人数”“初次领证人数”“复审换证人数”等不得漏填;报表中各高危行业和其他单位(指除五大高危行业以外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企业数量必须与各市(州)局和煤监分局上报省局调度统计处的数据一致;地方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培训情况统计表包含市(州)、县(市、区)、乡(镇)的主要领导干部和分管领导干部数量及培训情况,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培训和持执法资格证情况统计表(附件5)包含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的安全监管人员数量及培训情况。

四、报表的统计起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

五、请各单位于2016年11月4日前,将书面工作总结(包含工作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建议意见等内容)和统计报表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省局人事培训处。

六、安全生产培训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可从省局网站下载。

联 系 人:王 兵 

联系电话:86613006(兼传真)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情况统计表.xls

2.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和持证情况统计表.xls

3. 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情况统计表.xls

4. 地方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培训情况统计表.xls

5. 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培训和持执法资格证情况统计表.xls

6. 安全生产培训执法情况统计表.xls

7. 安全生产培训执法处罚情况统计表.xls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