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度学生工作考核的通知

28.10.2014  10:31

 

 

各分院、二级学院、学生工作相关责任单位:

2014年,学院围绕育人这一根本任务,坚持“以生为本”思想,落实“三全育人”理念,积极服务学生成长成才,营造了良好的育人环境。一年来,在各级组织、各级领导和广大学生工作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学生队伍整体和谐稳定,学生培养质量不断提高,学生管理教育工作成绩显著。为总结经验,推动学生工作整体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学院将于11月中下旬开展2014年度学生工作考核,现就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参与考核的单位为各分院、二级学院以及年初学生工作会上签订《学生工作责任书》的所有单位和部门。

二、年度学生工作考核以年度学生工作计划和《学生工作目标责任书》为基本依据和考核内容。以各责任单位为主体,学院职能部门参与检查验收的方式进行。考核工作应充分体现“客观、公正、求实”的原则,以学生工作实效为重点,以量化指标为依据,对学生工作进行全面分析、总结。

三、考核工作的基本程序为:

1、各单位自下而上进行总结,由各分院、二级学院以及各责任单位进行汇总,汇总材料于考核结束后报学生处;

2、分层次召开教职工座谈会、学生工作干部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深入了解情况,推广学生工作先进经验,分析学生工作薄弱环节,提出解决措施;

3、依据《学生工作目标责任书》各项指标体系进行逐一对照检查,从工作内容和效果两方面进行系统分析和整体把握,做出科学评价;

4、学生处将对各单位学生工作考核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具体时间安排见附表,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具体步骤是:听取汇报、走访了解、查看原始记录、核对量化指标、召开学生座谈。同时,将对各单位学生工作特色以及典型经验进行重点了解考察。

四、考核过程中深入了解学生实际,解决学生在学习、生活、后勤保障等各方面的实际困难,进一步贯彻“以生为本”思想,落实“三全育人”理念,全面服务学生成长成才。通过考核,全面、科学评价各单位学生工作实效,考核结论作为年度兑现《学生工作目标责任书》实施奖励的依据。

联系电话:5182261

附件:时间安排

 

学生处

2014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