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2015年度天然水域春季禁渔圆满收官

19.05.2015  14:04

  每年2月1日至4月30日为我省天然水域春季禁渔期。为加强对天然水域渔业资源的管理,维护生态平衡,遂宁市渔政部门在上级农业主管部门领导和相关部门配合下,开展了一系列的专项行动,完成了各项工作,2015年度天然水域春季禁渔圆满收官。

  针对今年的禁渔工作,我们一是加强领导。市县均成立了领导小组,出台了《禁渔通告》,对今年的禁渔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广泛宣传。利用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通过张贴通告、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以及召开渔民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尽皆知。三是专题培训。为提高渔政专职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渔民守法护法意识,我们分别组织渔政执法人员和渔民开展了几次大规模的专题培训。四是严格执法。春禁期间,我们通过白天巡查与夜间突击检查相结合;天然水域、码头检查与水产品市场巡查相结合;宣传教育与依法处理渔事违法案件相结合的方法,对涪江流域10多条大小江河进行了数次执法检查,对查获违禁捕捞的野生鱼进行了现场放生,并进行了及时教育、处罚。

  据统计,春禁期间,全市共开展禁渔执法行动97次,出动执法人员718人次,出动执法检查车船266艘次,共查处违禁船只21艘,取缔迷魂阵1820米、深水张网107部,查获电捕鱼器1套,没收违法捕捞渔获物101.8公斤,查处违法销售渔获物9公斤并现场放江。市、县电视台、遂宁日报等新闻媒体对春季禁渔报道29次。

  通过全市执法行动,使广大群众进一步认识到保护渔业资源,维护水域生态平衡的重要性,提高了干部群众依法治渔的自觉性。违法捕鱼、电鱼、毒鱼案件与以往相比有所下降,据观测调查和群众反映,今年全市天然水域幼鱼密度较往年有所增加,野生鱼类资源得到有效的保护。

  渔政执法保护的是江河环境,维系的是自然生态,功在当代,惠及子孙。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大宣传和打击力度,提高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的社会影响力,增强广大群众保护水生生物资源的自觉性和守法意识,切实保护渔业资源,维护流域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