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学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通知

20.01.2017  00:46

校内各相关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近日发布了“关于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详情请查阅网址: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38/info53432.htm。我校2017年度项目申请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申请

(一)申请资助类别

1、 2017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2、 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 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   申请人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应掌握本人及项目成员基金项目承担情况,对本人和项目主要成员主持和参与基金项目情况负责;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相关性负责,对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对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负直接责任。

2、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科教〔2016〕19号)、《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见基金委网站或附件1)及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本单位科研秘书提交本人相关信息(模板见附件2),申请开户),对照《2017年度自然基金申请自查表》(见附件3)在线撰写申请书。申请人对申请书格式问题负直接责任。

3、 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其中,撰写提纲的标题及括号中文字请勿删除或改动)。

4、 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曾经在基金委系统使用其他身份证件(15位号码的上一代身份证除外)作为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获得过资助的,应在申请书个人简历中说明,否则将作为不端行为处理,影响单位和个人的信用等级。

5、 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见附件4),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直接费用预算表》。一旦项目获得资助,不允许在提交计划书时无故变更申请书中的经费预算。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说明:项目总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直接费用各科目不设比例限制(据实填写,并详细填写《预算说明书》),申请人仅需填写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将按比例由系统直接生成。

(四)   申请人条件及限项规定(详见附件5)

 

二、 申请书撰写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在撰写申请书之前,应认真阅读《条例》、《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受理申请的通知、通告等文件。现行项目管理办法与《条例》、《指南》有冲突的,以《条例》和《指南》为准。

2、申请书应当由申请人本人按照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的个人简历填写应规范,并注意在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及涉密的内容。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申请书填写时,应根据《指南》中各类项目和学部的具体要求应准确选择项目资助类别和亚类说明,选择或填写附注说明,要求“选择”的内容,只能在下拉菜单中选定;要求“填写”的内容,可以键入相应文字;部分项目“辅助说明”需要严格按《指南》相关要求选择或填写。

4、请务必使用《指南》中的新申请代码。选择申请代码时,尽量选择到最后一级(6位或4位数字,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等对申请代码填写有特殊的要求,详见本《指南》正文相关类型项目部分)。

5、申请人选择的申请代码1是自然科学基金委确定受理部门和遴选评审专家的依据,申请代码2作为补充。部分类型项目申请代码1或申请代码2需要选择指定的申请代码。

6、2017年进一步推进 “申请代码”、“研究方向”和“关键词”的规范化使用,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简表时,需准确选择“申请代码1”及其相应的“研究方向”和“关键词”内容。申请人如对申请代码有疑问,请根据《指南》中的附录:国家自然基金委员会有关部门联系电话,向相关学科部咨询。

7、报告正文的撰写:请在正文上方注明“报告正文”字样,同时请勿删除或改动提纲标题及括号中的文字。

8、申请人简历由系统根据申请人在线填写的个人简介信息、承担项目情况和个人研究成果自动生成,主要参与者简历(在读研究生除外)(请下载参与者简历模板填写后上传),除非特殊说明,请勿删除或改动简历模板中蓝色字体的标题及相应说明文字。

9、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应在纸质申请书上亲笔签字。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在申请书基本信息表中填写合作研究单位信息并在签字盖章页上加盖合作研究单位公章,填写的单位名称应当与公章一致。已经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须加盖单位注册公章;没有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须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1个申请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特殊说明的除外)

10、主要参与者中的境外人员被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其境外工作单位不作为合作研究单位,如本人未能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则应通过信件、传真等方式发送本人签字的纸质文件,说明本人同意参与该项目申请且履行相关职责,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11、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的相关研究内容已获得其他渠道或项目资助的,请务必在申请材料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申请项目的区别和联系,注意避免同一研究内容在不同资助机构申请的情况。

1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申请人或者主要参与者的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详细注明:

(1)同年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各类科学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

(2)与正在承担的各类科学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

13、申请人同年申请不同类型的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在申请书中列明同年申请的其他项目的项目类型、项目名称信息,并说明申请项目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14、申请书中的起始时间一律填写2018年1月1日。终止时间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的要求填写20XX年12月31日(《指南》特殊说明的除外)。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相关类型项目,应当按照依托单位的书面承诺,填写到所申请项目终止年的12月31日。

15、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申请人在填写本人及主要参与者姓名是,姓名应与使用的身份证件一致,姓名中的字符应规范。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相关栏目中说明。


三、 相关附件材料说明

以下情况务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件(系统中上传),并在申请书正文最后的附件清单处逐一列出。

1、 申请人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也未获得博士学位,须提供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专家推荐信作为附件材料(电子扫描文件及纸质附件)。

2、 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同意函件附件材料(电子扫描文件及纸质附件),同意函应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

3、 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工作站内从事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须由各二级单位(学院、中心、所)提供书面承诺(电子扫描文件及纸质附件),保证在项目资助期内在站工作或出站后留在各二级单位继续从事科学研究(需在承诺书上具体注明在站工作时间,如:从20**年1月1日—20**年12月31日,基金委据此确定给予资助的时间,并与申请书相应起止时间相对应)。

4、 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须提供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

5、 各科学部特殊要求的附件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特别强调:请仔细阅读《指南》各学部学科具体特殊要求)。


四、 项目受理注意事项

(一)   项目申请人事项

1、尚未注册基金ISIS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将本人基本信息(模版见附件3)于1月底前提交本单位科研秘书分配帐号(基金系统自动发送登录链接至各申请人所填邮箱);已获得基金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应使用已有帐号,不得重复添加;忘记帐号的可以在登陆界面点击“找回用户名/密码”找回。

2、申请书在线提交后,需要修改的申请人,3月3日前联系本单位科研秘书退回修改。请各申请人合理安排时间。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版本号)一致。申请人及时向各自二级单位(学院、中心、所)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必须提交的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二)   二级单位及科研秘书事项

1、请二级单位认真组织、积极动员,并加强对重点重大类项目的组织申请;组织相关专家对申请书的专业审查和形式审查。严格按照校内申报日程安排开展相关工作。

2、对于没有基金ISIS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科研秘书尽早使用本单位申请人提交的个人基本信息,为申请人开通在线申请帐号。

3、对于申请书在线提交后,3月3日前需要进行修改的,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与申请人确认退回申请后,在系统中为申请人退回申请书。

4、 科研秘书及时督促汇总申请材料,及时提交科研院。


(三)   校内申报日程安排

申请书由各二级单位汇总后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报送。

校内截至时间:2017年3月6日。具体安排如下:

1月15日后

1、基金委发布2017年度《项目指南》。

2、登陆基金委信息系统填写申请。

3、各二级单位收集并为老师开通在线申报项目权限,学院科研秘书分配申请帐号。

3月3日前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纸质版须亲笔签字)。

2、各二级单位汇总材料,组织审查把关,并在《自查表》上签字、加盖二级单位公章。

 

3月6日前
          各二级单位将汇总完整的申请材料提交科研院。

3月7日-- 
            科研院审查,完成最后工作(审核、清单、公函、盖章、整理打包)
       

3月16日
          纸质版申请书报送国家自然基金委。
          注意:请严格按照日程安排表进行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四) 提交材料

1、在线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

2、与电子版申请书内容(版本号)完全一致的,由项目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亲笔签字的纸质申请书原件(双面打印)及所有务必提交的附件,一式二份;

3、2017年度自然基金申请自查表一份(附件4)(项目申请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各学院公章)。

(五) 学校科研院联系方式

科 室:科研院基础研究办公室

联系人:张超、成瑶、马霖

电 话:028-66367276、66367275

邮 箱:[email protected]

科研院网址:http://sro.swjtu.edu.cn

科研管理系统:登录科研院网站 http://sro.swjtu.edu.cn/,点击右上方进入“科研管理系统”)        

地   址:犀浦校区综合楼206房间


五、 国家自然基金委信息查询及相关咨询电话

(一)相关网站

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网址:https://isisn.nsfc.gov.cn/

(二)咨询电话

1、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电话:010-62317474

2、财务咨询电话:010-62326760,010-62329112

3、各项目类型咨询电话:

Ø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等:010-62327230,010-62325557,010-62327008;

Ø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010-62328623,010-62325562;

Ø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大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等:010-62327015,010-62328484;

Ø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010-62327001。

特此通知。

附件1:2017年度申报指南(由于电子版文件过大无法上传到通知中,已发送给各学院科研秘书)

附件2:添加人员excel模板

附件3: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自查表(见科研管理系统公告)

附件4: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

附件5:申请人条件及限项申请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