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国家出版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05.05.2014  18:02

                  川新出广函〔2014〕22号

 

 

  

四川党建期刊集团,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出版单位:

  根据国家出版基金规划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度国家出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称指南)的通知》(基金办〔2014〕28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省2015年度国家出版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为国务院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正式批准的出版机构,具有良好的出版业绩和社会信誉,具备完成国家出版基金项目的基本条件和能力。

  (二)资助出版物种类主要为图书,同时资助少量少儿、科普、民族音乐和重大抢救性文化传承方面的音像制品、数字出版物。

  (三)资助重点主要为原创性、学术性较强的项目,同时资助必要的整理、复制、汇编类出版项目。

  (四)列入“十二五”国家重点出版物出版规划、其他国家级重点出版物规划和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库的出版项目可优先申报。

  (五)申报项目须有自主知识产权或版权,无版权争议和其他纠纷。

  (六)申报学术著作类项目须规范制作引文、注释、参考文献和索引等。

  (七)图书类项目须提供不少于60%的书稿,音像制品、数字出版物方面的项目须提供完整的作品策划方案和部分演示盘。

  (八)申报项目须提供有主要编撰者亲笔签名的承诺书或协议书。

  (九)符合申报条件的出版单位每家限报2项。在年度综合绩效考评中获得2015年度申报名额奖励的出版单位可增加申报1个项目。

  (十)以下情况的项目申报不予受理:

  1.在出版环节已获得中央财政性基金(资金)资助的。

  2.2014年7月31日前已出版的。

  二、申报程序

  (一)出版单位通过登录国家出版基金规划管理办公室网站( www.npf.org.cn )“信息管理系统”进行项目网上申报,具体操作办法请见《国家出版基金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指南》。

  (二)四川党建期刊集团、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须对所属出版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申请书》封面加盖集团公章。

  三、申报要求

  (一)《国家出版基金项目申请书(2015年度)》纸质材料一式4份,须与网上申报内容一致。

  (二)申报材料光盘(含申请书、项目详细目录、PDF格式书稿电子版等)一式2份。申报多个项目的,每个项目应单独刻盘。

  (三)主要编撰者亲笔签名的承诺书或协议书1份。

  (四)请将申请书连同申报材料装至文件袋,并在文件袋封面注明申报项目名称和申报单位,做到一项目一文档。

  (五)以上申报材料请于2014年7月20日前报送我局。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四、资助范围与资助重点详见《申报指南》。

  《2015年度国家出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国家出版基金项目申请书》、《国家出版基金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指南》请登录国家出版基金管理办公室网站( www.npf.org.cn )或我局网站进行下载。

  请集团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对所属出版单位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内容质量及资金预算进行认真审核,凡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报送。请各出版单位仔细研读申报指南,做好项目论证,进一步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合理编制项目预算,准确填列申请书,做到报送及时、材料完整。

            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代  章)

                 2014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