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国家出版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01.06.2015  18:35

四川党建期刊集团、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出版单位:

根据国家出版基金规划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国家出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称指南)的通知》(基金办[2015]27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本年度国家出版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为国务院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正式批准的出版机构,具有良好的出版业绩和社会信誉,具备完成国家出版基金项目的条件和能力。

 (二)国家出版基金资助出版物种类主要为图书,同时资助少量少儿、科普、民族音乐和重大抢救性文化传承方面的音像制品、数字出版物。

  (三)资助重点主要为原创性、学术性较强并具有重要社会价值、文化价值和科学价值的项目,文献资料集成、个人文集类项目从严把握。

(四)列入国家重点出版物出版规划和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库的出版项目可优先申报。

(五)申报项目须有自主知识产权或版权,确保无版权争议和其他纠纷。

(六)申报项目为学术著作的,须遵守学术著作出版规范要求。

(七)图书类项目须提供不少于60%的书稿,音像制品、数字出版项目须提供完整的作品策划方案和演示盘。

(八)符合申报条件的出版单位每家最多可申报3项。申报3项的,至少1项申请金额在50万元以下。

(九)以下情况的项目申报不予受理:

1.在出版环节已获得中央财政性基金(资金)资助的。

2.2015年7月31日前已出版的项目。

  (十)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申请书资助经费预算表设定的条目、内容和计量单位编制预算,确保数据准确、依据充分、说明清楚。

  (十一)主管集团要严把政治导向关,对所属出版单位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内容质量及资金预算进行认真审核,凡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报送。

二、申报程序

(一)出版单位通过登录国家出版基金规划管理办公室网站(www.npf.org.cn)“信息管理系统”进行项目网上申报,具体操作办法详见《国家出版基金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指南》。

(二)四川党建期刊集团、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须对所属出版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申请书》封面加盖集团公章。

(三)《国家出版基金项目申请书(2016年度)》(申报内容须与网上一致)纸质材料一式5份。

(四)申报材料光盘(含申请书word文档、项目详细目录、PDF格式书稿电子版等)一式2份。申报多个项目的,每个项目应单独刻盘。

(五)项目出版合同或由主要作者亲笔签名的承诺书(复印件)2份。

(六)请将申请书及其他申报材料装至文件袋,并在文件袋封面注明申报项目名称和申报单位,做到一项目一文档。

(七)以上申报材料请于2015年7月15日前报送我局。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三、资助范围与资助重点详见《申报指南》。

   《  2016年度国家出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国家出版基金项目申请书》、《国家出版基金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指南》请登录国家出版基金管理办公室网站(www.npf.org.cn)或我局网站进行下载。

                

 

                    2015年5月27日

 联系人:财务处常雅玲(86696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