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关于开展2013年度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的通知
院直各单位:
按照学院财务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院固定资产的管理,拟对院直各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资产清查盘点的范围:
院直各机关单位、二级学院。
二、资产清查盘点的基准时间:
本次资产清查盘点基准日为2013年12月23日,即在此时间之前购建的固定资产均在盘点之列。
三、工作进度安排
1、自查盘点阶段(2014年01月10日—03月20日):
各单位应根据设备科提供的《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按实际管理的资产,采取以物对帐、以帐对物、逐一查对盘点的方式进行,核对本单位固定资产的帐物是否一致以及固定资产标签是否完整等情况。
各单位对盘点情况做收集、整理,对盘盈盘亏部分参照报表模板格式制作清查报表,并对需报废资产作统一备案,于03月16日前将单位分管领导签字盖章的书面材料一并上报设备科。
2、检查验收阶段(03月20日—04月20日):
设备科将对各单位自查盘点结果进行抽查验收,并将相关资料整理归档。
3、资产清理阶段:
资产清查结束后,对需报废资产提出报废申请,按照学院资产管理流程履行审批程序。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应重视此次固定资产清理工作,由该单位分管领导负责,层层落实,确保此项工作按期圆满完成。
2、各单位按实际管理的资产,分类据实填报。
3、上报资产电子数据同时上报打印好的书面材料,所有书面材料需经分管领导、盘点人和资产管理员签字认可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领取事项:
1、请各单位于2014年01月07日前自行到规划建设处设备科领取《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等相关资料。
2、领取地点:学院20栋103室,联系电话:5183576,邮箱 [email protected]
未尽事宜,请与设备科联系。
规划建设处
2014年0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