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委交纳2017年度会费的通知
21.04.2017 18:44
本文来源: 工商业联合会
各常委:
根据《四川省工商业联合会(省商会)直属会员会费收缴及管理办法》(川联发〔2012〕25号)规定,经省工商联(省商会)十届一次主席(会长)会议批准,请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后,将 2017年度会费6000元于2017年11月30日前交到省工商联财务室,或转帐至“四川省商会”帐户。我会收到后将由财务室开据会费专用收据,如需邮寄,请将转账凭证写上详细地址和收信人姓名传真至会员处或发到[email protected]邮箱。
开 户 行:工行成都春熙支行
户 名:四川省商会
帐 号:4402209019067241853
联系地址:成都市白丝街33号10楼1022室
财务室联系人:吴 佩
电 话:82820783 13982298900
会员处联系人:黄 林
电 话:82820773 13881888323
四川省工商业联合会
2017年4月21日
本文来源: 工商业联合会
21.04.2017 18:44
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