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缴纳2014年度会费的通知

25.02.2014  19:39

川房协〔2014〕19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四川省房地产业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缴纳会费是省房协每个会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会费是协会开展工作和提供服务的主要经费来源。为保证协会正常运转,更好地履行协会宗旨,请各会员单位按时缴纳会费,以支持省房协的工作。现将缴纳2014年度会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

会员单位              2000元/年

理事单位              2500元/年

常务理事单位      4000元/年

机关副会长单位  5000元/年

企业副会长单位  11000元/年

以上会费标准为最低标准,多缴不限。

二、缴费时间

请各会员单位于2014年6月30日前按以上标准缴纳会费,个别尚未缴纳2013年度会费的单位请补交上一年度会费。对连续两年以上未缴纳会费的单位,省房协将根据协会章程,视为自动退会。

三、缴费方式

银行、网银转帐或现金交付。请在缴纳会费时务必填写汇款单位、汇款用途(注明会费),汇款后请将汇款凭证及时传真至省房协综合部,以便我会核对无误并在收到会员单位所交会费后,及时开具国家规定的会费专用票据,并附上会员年检标识一并及时寄出。

收款单位:四川省房地产业协会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成都领事馆分理处

银行帐号:51001479066051500030

联 系 人:综合部  黄建明

联系电话:028-85353400  传真028-85353973

地      址:成都市领事馆路1号南谊大厦6楼

邮      编:610041

 

四川省房地产业协会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