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年底前编制完成海绵城市专项规划
22.02.2016 11:36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建设海绵城市要坚持规划引领,要结合不同地区的水文特征及发展条件,按照《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科学合理确定海绵城市建设的具体指标、实施策略和重点实施区域。
“编制城乡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建筑与小区、道路、绿地、广场、水系、排水防涝等相关专项规划时,要把海绵城市建设有关要求和内容纳入其中。”该负责人表示,要将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作为刚性控制指标,使海绵城市建设规划与相关专项规划相互协调与衔接。
同时,在划定城市蓝线和绿线时,要充分考虑自然生态空间格局,将河流、湖泊、湿地、坑塘、沟渠和绿地湿地林地等水生态敏感区纳入城市规划区中的非建设用地范围。要建立区域雨水排放管理制度,明确区域排放总量,不得违规超排,切实将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等刚性指标落实到具体地块。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22.02.2016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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