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18年底前将全面完成盐业体制改革任务

01.01.2017  16:02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前我省公布了《四川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2017年底前,形成我省新的食盐专业化监管机制,确立符合省情的盐业管理体制;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我省盐业体制改革各项任务。

  《实施方案》是在国务院《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精神的基础上,结合四川实际起草的,以确保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为核心,在坚持食盐专营制度基础上推进供给侧改革,遵循突出食盐安全、释放市场活力、注重统筹兼顾、坚持依法治盐的基本原则,创新管理方式,健全食盐储备,严格市场监管,建立公平竞争、监管到位的市场环境。

  《实施方案》中确定的重点任务主要有:

  完善食盐定点生产制度和食盐专营批发环节专营制度。我省不再核准新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确保生产企业数量只减不增。

  改革食盐市场批发区域限制。取消我省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只能销售给指定批发企业的规定,允许我省定点生产企业进入流通和销售领域,自主确定生产销售数量并建立销售渠道,以自有品牌开展跨区域经营,或者委托有食盐批发资质的企业代理销售。

  改革食盐政府定价机制。2017年1月1日开始,放开我省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食盐品质、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方案》,确保全省盐业体制改革工作顺利、有序推进,近期省经信委、省发改委、省工商局、省食药监局、省盐务管理局还将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全省食盐生产及市场经营管理的通告》,规范盐业生产、流通,打击扰乱食盐市场秩序行为。同时,为贯彻落实《实施方案》精神,全省各级经信、发改、工商、食药监、盐政将适时组织联合执法行动,确保全省食盐供应安全和质量安全。(记者 仲健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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