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元市交通运输局将加快推进法治部门建设

07.01.2015  11:14
     

  2015年,广元市交通运输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纲要》、《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和《广元市委关于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广元的意见》,采取四项有效措施,加快推进法治交通部门建设。

  一是依法用权。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明确单位及内设机构的职能、权限、责任和工作程序,不法外设定权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决不作出减损管理对象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惩处失职、渎职。建立和完善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加强行政职权目录动态管理,全面推进行政权力事项网上公开、网上办公和网上监督,按照省市要求推进行政权力平台建设工作,实时通过行政权力平台受理、办结行政处罚、强制、确认等案件,对未纳入平台运行的行政权力事项必须及时录入,对已经审核过关的行政权力事项必须网上办理。

  二是依法决策。交通运输行业重大改革、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出台等重大决策必须遵守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必经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建立和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凡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重大决策(含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提交讨论。建立和完善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不遵守决策程序、决策严重失误、依法应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建立和完善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协助处理涉法事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中的积极作用。

  三是依法限权。以加强内部权力制约为重点,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对项目规划和审批、资金分配和使用、工程质量和造价管理、干部选拔任用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要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并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工作要对重点交通建设项目、交通执法单位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等重点领域实行全覆盖。

  四是依法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严格依据权力清单,以重大项目批准和实施、大额资金划拨和使用行政执法为重点,向社会公开单位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和监督方式。建立和完善执法公示制度,各级交通运输执法单位在醒目位置公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确认的执法主体、依据、程序、条件、监督方式和执法人员姓名、相片、执法证号。(广元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