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市场主体发展报告5期

25.10.2013  17:36

5

 

  2013年4月15日

 

2013年一季度全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情况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实施工商“257战略”的开启之年,省工商局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创新发展”工作基调,努力提高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质量,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创新市场主体监管方式,强力推进我省个私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一、一季度全省个体、私营经济基本情况

截至2013年3月底,全省实有私营企业44.58万户(其中,分支机构6.74万户),注册资本(金)8477.45亿元,投资者人数95.17万人;分别同比增加3.54万户、1568.91亿元,7.66万人;同比增长 8.63%%、22.71%%、8.75%。

全省实有个体工商户257.34万户,资金数额946.35亿元,从业人员490.79万人;分别同比增加16.64万户、221.22亿元,54.91万人;同比增长6.91%、30.51%、12.6%。

全省注册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29123户(其中:分支机构359户),成员总数达到45.41万人,出资总额487.87亿元,分别同比增加7349户、13.57万人、113.95亿元,同比增长33.75%、42.62%、30.47%。

(一)私营企业增速略有放缓,个体工商户户均资金数额增幅显著

截至3月底,我省新增私营企业1.5万户,投资者人数2.92万人;与同期相比分别减少83户、0.12万人,同比下降0.55%、3.95%;注册资本(金)355.18亿元,与同期相比增加50.58亿元。一季度全省新开业私营企业户均注册资本(金)达236.79万元,比上年同期户均增加35.44万元,同比增长17.6%。

个体工商户新开业7.59万户,从业人员14.28万人,资金数额 42.93亿元,分别同比增加0.7万户,2.24万人, 1.35亿元,同比增长10.24%、18.6%、3.25%。上半年全省新开业个体工商户户均资金数额达5.66万元,比上年同期户均增加2.65万元,同比增长88.04%。

(二)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三次产业保持稳定增长,第三产业占据比重依旧显著

截至2013年3月底,全省期末实有第一产业私营企业1.78万户,注册资本(金)267.62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加0.25万户和47.27亿元,同比增长16.55%和21.45%;期末实有第二产业私营企业9.59万户,注册资本(金)2473.16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加0.5万户和312.87亿元,同比增长5.43%和14.48%;期末实有第三产业私营企业33.21万户,注册资本(金)5736.67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加2.8万户和1208.7亿元,同比增长9.20%和26.70%。

全省期末实有第一产业个体工商户2.98万户,注册资本(金)38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加0.51万户和10.23亿元,同比增长20.45%和36.84%;期末实有第二产业个体工商户13.06万户,注册资本(金)79.33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加-0.37万户和21.03亿元,同比增长-2.75%和36.07%;期末实有第三产业个体工商户241.3万户,注册资本(金)829.03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加16.5万户和189.97亿元,同比增长7.34%和29.73%。

 

全省实有私营企业产业分布情况图(单位:户)

 

全省实有个体工商户产业分布情况图(单位:户)

 

(三)现代服务业发展迅猛,新增私营、个体行业朝着多元化发展。

与去年同期相比,新增私营企业涨幅最显著三个行业分别是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教育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分别增长111.93%、80.95%和37.21%。新增个体工商户在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增幅显著,分别增长2221.43%、1380.00%和286.27%,这三个行业因为同期数据基数小,所以增幅较大,另外也说明了现代服务业发展呈现多元化。

 

全省一季度新增私营、个体企业行业同比表(单位:户)

  行业

私营企业

个体工商户

2013年

2012年

同比

2013年

2012年

同比

农、林、牧、渔业

879

742

18.46%

1337

1037

28.93%

采矿业

54

51

5.88%

55

36

52.78%

制造业

1003

1014

-1.08%

2245

1647

36.31%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54

82

-34.15%

12

10

20.00%

建筑业

952

1051

-9.42%

169

115

46.96%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05

383

5.74%

1836

2618

-29.87%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596

682

-12.61%

581

351

65.53%

批发和零售业

5542

6065

-8.62%

49535

46996

5.40%

住宿和餐饮业

308

257

19.84%

8688

6768

28.37%

金融业

88

80

10.00%

1

0

0

房地产业

404

323

25.08%

197

51

286.27%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062

2836

7.97%

2205

1970

11.93%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885

905

-2.21%

325

14

2221.43%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59

43

37.21%

74

5

1380.00%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419

423

-0.95%

6771

6247

8.39%

教育

38

21

80.95%

23

12

91.67%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48

35

37.14%

194

289

-32.87%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31

109

111.93%

376

429

-12.35%

其他

18

26

-30.77%

1297

273

375.09%

 

(四)从地区分布来看,南充、达州等市州个私经济发展迅猛

一季度,全省新注册私营企业增幅排前三位依次是:南充市487户,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339户,同比增长229.05%;巴中市160户,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79户,同比增长97.53%;宜宾市731户,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254户,同比增长53.25%。

全省新注册个体工商户增幅排前三位依次是:达州市6309户,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3325户,同比增长111.43%;凉山州4243户,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474户,同比增长53.23%;阿坝州357户,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14户,同比增长46.91%。

(五)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继续持续平稳、快速增长

作为农业大省的四川,一直把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作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我局在放宽市场准入、发挥职能作用和提高服务水平等方面出台了相关有效措施,进一步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截至2013年3月底,全省实有农民专业合作社29123户(其中:分支机构359户),成员总数达到45.41万人,出资总额487.87亿元,分别同比增加7349户、13.57万人、113.95亿元,同比增长33.75%、42.62%、30.47%。

全省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1925户,出资总额49.75亿元,成员总数2.88万人,与同期相比分别增加425户、5.54亿元,0.8万人,同比增长28.33%、12.63%、38.46%。其中:货币出资42.91亿元,占出资总额的86.26%,同比增长4.4%;非货币出资额6.84亿元,同比增长101.2%。截至3月底,全省新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户均出资总额258.44万元,比上年同期户均减少36.29万元,同比下降12.31%。

二、全省个私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各市、州发展不平衡。 一季度,新注册私营企业户数超过400户的有成都市7809户、达州市1249户、宜宾市731户、德阳市587户、绵阳市531户、泸州市506户、南充市487户,7市合计占全省的79.1%。

新注册个体工商户户数超过3000户的有成都市16754户、达州市6309户、宜宾市4510户、泸州市4492户、凉山州4243户、广安市4058户、绵阳市4050户、内江市3919户,8市合计占全省的63.66%。

(二)重要产业投资力度不够。 目前我省第二产业(制造业)的企业数量和注册资本相对偏少,与制造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不相适应。虽然近几年招商引资成效显著,市场主体发展较快,但全省制造业新增投资数量依然逐年下滑,今年一季度全省制造业新增投资数量仅占3.51%。第三产业行业多集中于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高附加值的现代服务业发展明显不足,教育、文化、卫生和科研等知识含量较高的产业比重仍然偏少,一季度新增数量仅占2.33%。

三、推进全省个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建议

(一)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加快新兴行业发展。 积极开展试点登记制度改革,对企业除金融业、保险业、国有独资公司外,实行先照后证制度;注册资本制改为认缴制,扩大企业总量。

(二)加快发展私营微型企业和中小企业。 对个体户试点:在除开中心城市和城镇外的,实行依申请登记制度,积极培育创业者者,扩大就业人群。

 

(个私处  王誉倩)

 

 

 

 

 

 

 

 

 

 

 

 

 

 

 

 

报: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国家工商总局。

送: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商务厅,省招商引资局,省统计局,

省工商联。

省工商局领导。

发:省工商局各处、室、分局、总队、省属事业单位。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13年4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