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提前发布

31.05.2018  17:55

  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近日发布《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和往年相比,今年预案在启动时间、启动条件、收购标准等方面作了一些修订。

  小麦预案执行区域为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6省。四川等南方8省中晚籼稻的预案执行时间为当年10月10日至次年1月31日,执行价格为国标三级每50公斤126元(当粮食市场中晚籼稻收购价格持续3天低于每50公斤126元时启动预案),国家收购标准为国标三等级以上(各等级之间的价差按有关规定执行)。

《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发布
  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农业农村部等六部门近日印发《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今年,三等小麦、早籼稻、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分别为每50公斤115元、120元、126元和130元。在规定的执行区域和时间内,当粮食市场收购价格持续3天低于上述价格时,即可按程序启动预案。执行预案收购的粮食,应为当年生产且符合三等及以上国家标准,相邻等级之间的等级差价按每市斤0.农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