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5年将全面建成国家技术转移体系
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应新形势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初步形成互联互通的技术市场;到2025年,全面建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体制健全、运行高效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
围绕技术转移的全过程、全链条、全要素,方案从基础架构、转移通道、支撑保障等方面进行了系统布局。提出构建互联互通的全国技术交易网络,培育若干全国性技术交易市场,构建技术转移体系的“四梁八柱”。
方案还要求拓展技术转移的通道,通过科研人员创新创业以及跨军民、跨区域、跨国界的技术转移,增强技术转移体系的辐射和扩散功能,推动科技成果有序流动、高效配置。
建设统一开放的技术市场
在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副院长崔新健看来,这一通知的印发是非常及时与必要的,他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当前中国技术创新和技术转移处于一个关键时期,国家高度重视创新驱动,建设创新型国家,但在技术转移,特别是从研发到产业化过程中存在较多瓶颈。
“方案对现在存在的问题以及这一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基本上都覆盖到了,为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了指南。”
方案提出的头号措施就是激发创新主体技术转移活力,要求发挥企业在市场导向类科技项目研发投入和组织实施中的主体作用;在国家重大科技项目中明确成果转化任务,设立与转化直接相关的考核指标,完善“沿途下蛋”机制,拉近成果与市场的距离;引导高校和科研院所紧贴市场需求,开展技术创新与转移转化活动。
同时,发挥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平台载体作用,推动重大关键技术转移扩散。
崔新健表示,目前中国的技术研发偏重于前端技术的研发,在这方面不少机构实力还是很强的,但是在后端的产品化过程中问题较多,这一方面涉及到消费者和市场认可的问题,即研发人员和企业之间如何衔接,另一方面则是研发人员个人利益实现的问题。
“体制内的研发机构和人员研发出来的成果其实有很多是具备市场价值的,但是如何将转化成果,和这些人员的个人的利益和动力结合起来是个很大的问题,因此方案重点强调了要激发他们的活力。”他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方案提出,将构建互联互通的全国技术交易网络,培育发展若干功能完善、辐射作用强的全国性技术交易市场,健全与全国技术交易网络联通的区域性、行业性技术交易市场。推动技术市场与资本市场联动融合,拓宽各类资本参与技术转移投资、流转和退出的渠道。
同时,要制定技术转移服务规范,完善符合科技成果交易特点的市场化定价机制,明确科技成果拍卖、在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协议成交信息公示等操作流程。
崔新健表示,这是激发转移活力的重要一环,目前在建设中关村技术转移与知识产权服务平台等交易平台,交易平台的建设需要注意保障其开放性,不但要推动省与省之间交易平台的开放,还有推动国内外市场的开放。
拓宽技术转移通道
方案要求,加强对全国技术交易市场、技术转移机构发展的统筹、指导、协调,面向全社会组织开展财政资助产生的科技成果信息收集、评估、转移服务。引导技术转移机构市场化、规范化发展,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培育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技术转移机构。
其具体措施包括,加强高校、科研院所技术转移机构建设;加快社会化技术转移机构发展。鼓励各类中介机构为技术转移提供知识产权、法律咨询、资产评估、技术评价等专业服务;引导各类创新主体和技术转移机构联合组建技术转移联盟。
崔新健表示,在技术转移过程中需要分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方案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推动”这一原则非常重要,技术转移在很大程度上是市场行为,应当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作用,不能人为地决定技术的价值,或者其转移方式。而政府在维护公平的环境,搭建转移平台等方面也发挥着其重要作用。
方案还明确提出了四条技术转移通道。其一为创新创业,方案鼓励以多种形式推动科技成果向中小微企业转移;其二为深化军民科技成果双向转化。最后两大转移通道是推动跨区域转移扩散以及拓展国际技术转移空间。
工信部赛迪研究院军民所高级工程师张新征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方案重点关注了军民的需求对接问题,当前军方的需求和民口的技术不匹配,军方需求有缺口,而民口难以参与进来的问题亟待解决。此外,方案还首次提出了重大科技项目军民联合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