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播电视大学2016年学校形象宣传广告服务询价报名公告

15.06.2016  23:23

根据学校今年开展对外形象宣传的需要,四川广播电视大学拟确定一家广告代理服务机构,承担四川广播电视大学2016年全省电大杰出校友寻访推选活动的对外推介及学校形象宣传广告服务。

一、报名人资格要求

(一)《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本项目其他资格条件:

1、具备较强的营销活动策划、组织、执行能力、具备相关广告代理的合法经营权;

2、熟悉成都地区广告业务特点和发展趋势,市场开拓和市场驾驭能力强,有《四川日报》广告代理资质者优先;

3、能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指定的平面媒体上投放学校指定的合法合规的形象宣传内容;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名申请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备广告业务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4.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5.企业法人代码证复印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6.行业管理机构颁发的行业登记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7.相关广告代理合法经营权证明材料(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8.出具按照我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和指定的平面(报纸)媒体(相关要求请询问本公告指定联系人)上刊登形象宣传内容的承诺书。

三、服务要求

1.四川广播电视大学2016年秋季平面(报纸)媒体形象宣传广告规格为17.3*12CM,共5期,按约定的规格连续五周在指定的平面(报纸)媒体(相关要求请询问本公告指定联系人)周三教育版刊出相关形象宣传内容,版面根据实际需求确定,内容采用委托设计样稿。

2.投放尺寸大小、投放总次数和投放时间可机动调整,能接受紧急指定服务项目。

3.供应商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与四川广播电视大学相关部门对接,并根据四川电大要求,全权负责预定、发布内容以及后续收集相关样刊事宜。

4.提供三份刊载相关内容的报纸。

5.采取先服务后付款的方式,刊发完毕检验合格后,按照四川广播电视大学规定的交付时间、地点以及付款方式进行支付。

四、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人:四川广播电视大学

2.采购地点:四川广播电视大学校本部

3.项目规模:2016年秋季(7--9月)指定平面(报纸)媒体(相关要求请询问本公告指定联系人)的形象宣传服务,项目预估6万元人民币。

4.计划刊登时间:按学校实际需求确定

5.项目限价:项目报价超过6万元人民币视为无效报价

6.项目资金来源:学校自筹

五、服务收费

由报名申请人根据项目概况及企业自身经营状况,按照平面媒体(报纸)广告业相应标准及规定,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及管理经验对我校平面媒体形象宣传服务收费比例进行报价,且应按百分比取整。此报价为完成平面媒体形象宣传广告服务的全部费用。

六、报名应递交材料及时间、地点

1.报名应提交资料

愿意参加报名的广告代理机构请派代表,持单位介绍信(收原件)、参选申请表、各项工商手续、各类资质证明及相关报价材料到我校报名。

2.报名地点

四川广播电视大学党委宣传部(行政办公楼5楼507办公室)

3.递交报名材料时间:

2016年6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申请材料不予受理。

4.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28)87776638

网址:http://www.scrtvu.net/

七、评审办法

在满足第一、二、三项条件的报名申请人中,采购人按报价、公司业绩和服务组织方案综合确定平面(报纸)媒体形象宣传服务代理机构。

四川广播电视大学党委宣传部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