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17年天保工程省级复查工作拉开序幕

21.02.2017  14:05
  按照《四川省林业厅关于开展2017年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省级复查工作的通知》(川林天函【2017】108号),我省决定于2017年2—5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17年天保工程省级复查工作,承担单位为四川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和四川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复查单位涉及31个县(市、区、局)。

  复查内容:一是2016年天保工程实施情况。2016年人工造林、封山育林绩效;森林管护责任落实、管护设施、管护效果等情况;工程组织与管理情况;木材采伐与管理情况;国有职工转岗就业和政社性人数、就业岗位、结构和工资发放情况;国有职工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人数、统筹形式、缴费等情况;国有职工2015年、2016年在岗职工工资增减情况;中央预算内资金、中央财政及地方财政专项资金计划、到位和管理情况等;集体和个人所有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按标准兑现情况。二是2013年度天保工程人工造林保存情况。三是2011年度天保工程封山育林成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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