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与各市州政府签订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
2015年,全省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较基准年下降4%以上,重污染天数有所减少。”为了实现天更蓝,四川把治霾落实到了数据上。
要实现整体目标,四川21个市(州)“齐心协力”是关键。 4月5日,记者从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四川日前发布了《关于加强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常态化管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分别从全年,以及分解为一、二、三、四季度,对四川21个市(州)提供了PM10季度平均浓度目标控制建议值。同时,省政府与各市(州)政府已签订了2015年的《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完不成责任目标的市(州)“一把手”,年终考核时要追究责任,向省长“背书”。
2015年一至二月
13市PM10浓度
不降反升
2014年,四川省PM10平均浓度同比下降5.7%,“虽然完成了国家下达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但是PM2.5、PM10浓度处于高位,超标问题仍非常严重。”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副司长李蕾说道。
记者从四川省环保厅处了解到,四川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2015年1-2月份,全省各市(州)可吸入颗粒物(以下简称PM10)浓度监测数据综合结果表明,城市环境空气污染仍然严重,同全国其他省份或区域比较,我省的城市环境空气污染问题还很突出。
据四川省环保厅统计,今年1-2月份,各市(州)PM10平均浓度相较2013年PM10年度平均浓度,下降的市(州)有8个,其中阿坝州下降35.7%,降幅最大,其他下降市(州)还包括攀枝花市、甘孜州、成都市、乐山市、凉山州、眉山市和广元市,下降幅度从27%到2%不等。
而不降反升的市(州)则多达13个,升幅从约3%到108.5%不等,其中达州市上升幅度最大,为108.5%,广安市以89.2%的升幅次之,其他不降反升的市(州)包括雅安市、德阳市、南充市、巴中市、遂宁市、泸州市、自贡市、绵阳市、内江市、资阳市和宜宾市。
防治污染不达标
政府“一把手”
将被追责
为了实现天更蓝,四川今年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目 标 为“2015年,全省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较基准年下降4%以上,重污染天数有所减少。”同时,各市(州)与省政府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市(州)本年度防治目标,完不成责任目标的市(州)“一把手”,年终考核时要追究责任。
记者了解到,对大气污染防治将实施严格考核,到时候完不成责任目标的市(州)“一把手”,年终考核时要追究责任,要向省长“背书”。
为了让目标更明晰,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从全年,以及分解为一、二、三、四季度,对四川21个市(州)提供了PM10季度平均浓度目标控制建议值。
同时,今年第一季度开始,省大气办将会同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等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督查。
对各市(州)PM10浓度下降情况进行通报。同时,省人民政府将约谈PM10不降反升、不能完成大气污染防治年度责任目标的相关政府和部门责任人,适时约谈政府和部门主要负责人。
秸秆燃烧、燃放烟花
PM10关键时段
狠抓整治
空气,没有边界,所有人都是“同呼吸、共命运”。《通知》指出,各级政府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同时改变环保部门“单打独斗”局面。
2015年,要重点健全和推进落实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工作制度,成都、自贡、南充市政府分别作为成都及周边、川南、川东北地区的牵头单位,要主动做好牵头、组织、协调工作,相关其他市政府要积极配合,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制度有关运行机制,真正发挥区域联防联控协作机制的作用。
春天至,金灿灿的油菜花,是市民眼中美丽的风景,但随后的小春秸秆燃烧,却是空气中“不能呼吸的痛”。
《通知》指出,要狠抓关键时段整治,包括城市建设期的扬尘整治、春秋季的秸秆禁烧、秋冬季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春节等节假日和大型活动的烟花爆竹等。
据了解,各地要在1月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2、3月份重点控制烟花爆竹、露天烧烤等大气污染和关注浮尘天气影响;4、5、6月份关键要强力控制秸秆焚烧;7、8月份要充分发挥区域污染气象条件有利的作用,重点保持良好环境空气质量;9、10、11月份重点强力控制秸秆焚烧;11月份、12月份进入秋冬季节转换期,重点要对重污染天气污染提前预警预报,采取科学预警、提前干预、实施应急措施等管控手段,提前应对静稳污染气象条件形成后的污染累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