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本次提高养老金标准的范围是:截止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审批手续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但在2014年12月31日以前死亡或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企业退休人员除外。
南充市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工作已圆满完成,从2015年1月1日起,对2014年12月31日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31万多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进行调整。这是自2005年以来,南充市连续第11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调整范围
本次提高养老金标准的范围是:截止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审批手续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但在2014年12月31日以前死亡或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企业退休人员除外。本次增加基本养老金的执行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调整标准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川人社发〔2015〕17号)文件规定,本次增加养老金的标准和办法是:定额调整加挂钩调整,再对特殊人员适当倾斜。一是对所有退休(退职)人员进行普调,每人每月增加120元。二是为激励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不含15年),对超过的年限(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每年增加7元。挂钩调整的标准较2014年增加了2元。三是对六类特殊的企业退休人员,实行倾斜调整政策。包括:2014年12月31日满7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月增加80元;建国后至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人员,每月增加30元;原个体工商业者,每月增加30元。同时,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予以倾斜,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兑现时间
由于本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涉及人员多、范围广、政策复杂,相关时间要求严格,全市社保机构按照省、市要求和统一部署,精心组织,严格政策,规范操作,筹措资金。充分发挥社保大数据优势,对全市31万多退休人员进行分类排队,统一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政策,统一调整标准,统一计算机程序,分区县核查数据,确保不漏调、不错调。退休人员增加后的养老金及2015年1—3月补发部分,将于4月28日前在相关银行上账、上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