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落实省人大常委会要求公开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分配及使用情况

02.06.2015  20:41
  2014年5月26日,四川省第十二次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四川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交的《关于四川省2014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审查报告》要求,“债券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要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近日省财政厅在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督促下,在其官网上公开了《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分配及使用情况》。内容如下: 
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分配及使用情况
  经国务院批准,2014年我省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00亿元,分别为3年期80亿元、5年期80亿元、7年期40亿元。根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财政厅综合考虑发展资金需求和财政承受能力,制定科学合理分配方案,安排省级重大项目建设30亿元,转贷市县170亿元。各级财政部门认真制定使用方案,及时组织债券发行和拨付资金,有力地促进了项目早开工、早拨付、早见效。   我省地方政府债券继续加大对保障改善民生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支持力度,全部按规定用于重大公益性项目,具体为:用于铁路、公路、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92亿元;用于公租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41亿元;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市政道路、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智慧城市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56亿元;用于水库重大水利建设4亿元;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广播电视、医疗卫生等其他公益性事业项目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