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通知
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请各单位认真研读申报通知与课题指南,精心组织本单位的申报工作,提高申报数量和申报质量。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资助额度
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科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二、选题要求
《2016年度课题指南》条目分范围性条目和具体题目两类
1.范围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问题指向的申请不予受理和立项;
2.依据具体题目申报的选题,应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题目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
3.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
4.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研究要求
1.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2.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
3.研究开始时间一般为2016年7月,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四、课题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3.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1年3月1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5.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五、限制性要求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6年3月1日之前的可以申请)。
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4.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5.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7.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六、《申请书》填写基本要求
1.《申请书》及《活页》内原有文字不得改动或删除。
2.申报人务必从我处网站通知正文中下载各类材料,以确保准确无误,且请对照附件5的“自查表”逐项核对检查。
七、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1.各申报人在打印前将《活页》及《申请书》 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经文科处审核修改后方可打印。
2.最终稿《活页》及《申请书》A3纸双面打印,一式7份(其中一份为原件)并将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3.我校受理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19日,过时不再受理。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66367413曹文翰 028-66367397雷斌
受理地点:犀浦校区综合楼214房间
相关申报文件请从文科建设处网站下载
文科建设处
201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