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16年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工作总结的通知

19.12.2016  23:07

川知函〔2016〕136号

 

 

 

各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知识产权局: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管理办法》要求,受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委托,省知识产权局将对我省各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2016年工作进行检查。请我省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名单见附件1)知识产权局对照本市制定的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方案及年度推进计划,认真总结2016年的相关工作,突出工作新举措、新亮点、新成效,形成工作总结材料;认真填写《四川省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工作情况统计表(2016年度)》(附件2);用心谋划2017年工作,形成2017年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工作计划和要点。请于2017年1月10日前将总结材料及《统计表》和《工作计划》的纸件(1份)和电子件报省局规划发展处。

联系人:袁泉  杨柏强  李杰

电话:028-85577320   

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1.四川省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名单

2.四川省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工作情况统计表